Fw: [公告] TallClub 板主 crasher 記予警告一次

看板TallClub作者 (艾唯)時間7年前 (2017/05/16 12:46), 編輯推噓-3(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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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PTTAvenue 看板 #1P6NQqGI ] 作者: steve1121 (o'.'o) 看板: L_PTTAvenue 標題: [公告] TallClub 板主 crasher 記予警告一次 時間: Mon May 15 17:36:47 2017 主 文   一、TallClub 板主 crasher 記予警告一次。   二、請板主 winnielove 日後修正公告用詞。 說 明   一、依組長權力義務規範,小組長對於板主的行政監督,     不以板主受申訴(檢舉)為前提,合先敘明。   二、援引 PTTAvenue 組規 2016 年 1.02 版     五、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1) 無視小組長或群組長以上層級站務判決、要求者。      (2) 違反生活娛樂館群組組規與批踢踢大道小組組規者。      (3) 板主判決多次或嚴重偏頗失當者。      (4) 超過七日未上線處理板務且未請假者。      (5) 違反板主權力義務規範者。      小組長得以對板主提出板務警告一次,兩次提報至群組後,拔除板主職務。      如情節嚴重者直接拔除板主職務。   三、於 2017.05.15 查詢板主 crasher 上線記錄 《ID暱稱》crasher (祥)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3310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96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上次上站》05/03/2017 23:48:49 Wed 《上次故鄉》101.13.19.228   四、經查板主 crasher 已超過 12 日未上線,且該看板亦有需待板主處理之板務。     然板主未依組規提出請假程序,且該看板板務運作已受具體之影響,     視為板主失職之行為,故記予警告一次。     仍請板主 crasher 於七日內至組務板提出補請假之申請,並說明其理由。     若板主仍逾時未上線提出說明,將不排除再記予警告一次,     並視為嚴重失職,將直接解除板主職務。   五、經查 TallClub 看板公告 #1O-DMZeC (TallClub),     為板主 joegypt 與 winnielove 共同處理,其部份內容     「      標題 [公告] 水桶irasyaimasei等人(事實上同一人)      PS、欸他馬的我人生最恨公文體,竟然害我要寫這種東西,      我真希望妳每次拉屎都忘記帶衛生紙。     」     從上述文中,組務認為仍無法判定其針對的特定對象,     與其內文亦未達到判定引戰違規之標準。     惟公告應儘量使用中性語言,使用「他媽的」與「拉屎」詞彙,     於公告中屬較不適當之用詞,     故請板主 winnielove 日後予以改善。   六、針對 TallClub 看板文章 #1OyEwJRD (TallClub),其部分內容     「      標題 Re: [討論] 關於本版版主的數量?      妳明明看了、卻又要來信問,問又問得沒禮貌,加重罰則到一個月~      既然你坦蕩蕩自己三個ID,又很希望花開富貴,那就三個都桶好啦!      不過我想妳應該是想說,哼!是我才不要來這個地方呢!      我最討厭這種被打臉之後的見笑轉生氣了,      所以我要搶先說「哼!沒事不要再來了!討厭!」     」     從上述文中,仍屬合理的板務討論範圍,     故判定未達引戰違規標準。   七、另本組檢舉案,文章代碼 #1P6GnSlW ,     使用者 irasyaimasei 於 2017.05.08 依組規第 7 條寄信向板主     crasher 提出溝通程序,於 2017.05.15 至組務板提出檢舉案。     依組規     「      若檢舉案為使用者寄檢舉信給板主,而板主於七日內無處分或無回覆說明 (不論公開或是私信),方可於第八日使用此項,若違反則該案不受理。     」     自使用者向板主提出溝通信後,第八日應為 2017.05.16,     故該檢舉案不受理。 -- 本文轉知 TallClub 板主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58.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PTTAvenue/M.1494841012.A.412.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rasyaimasei (1.162.230.21), 05/16/2017 12: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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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後都去申訴就好啦要版規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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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飽太閒因為你開始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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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案兩件板務檢舉案的判決,屬板務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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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舉的對象為板主 winnielove ,板主應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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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板主 joegypt 認為,兩件板務檢舉案為屬他與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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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nielove 共同處理板務時相關,所以自請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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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務認為兩件板務檢舉案,板主 crasher 有義務處理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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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使用者,若板主願意處理,組務可撤銷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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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針對本案對板主 crasher 的警告處分,屬組務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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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 carsher 未依組規規定超過七日無法上線處理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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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至組務板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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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非第一次被檢舉了(組務亦有轉寄板主信箱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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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仍會維持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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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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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會哭的孩子有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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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在高版混也不用這樣鬧事啊...有意義嗎,贏了面子輸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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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6eGljZ (TallCl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