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離職被公司要求簽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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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velation (加油!)時間12年前 (2014/03/03 11: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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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合約的簽訂,顧問的說明如下:. 對於勞工與雇主間之約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87年2月27日曾有(87)台勞資二字第. 006760號函釋,認為;「依民法第一五三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契約即為成立』契約若無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及公序良俗,依私法自治原則,契約仍屬有效。然若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
(還有112個字)

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eaO (等等)時間12年前 (2014/02/26 17: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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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文 ,請見諒). 最近有同事要離職. 公司要求他簽一份切結書. (內容大蓋是 離職後不會向公司追討被扣除的薪資 ,以及一些該給而沒給的加班費). 想問版上的專家 ,這樣的切結書具有法律效益嗎 ?. 可以不簽嗎 ?. --. Sent from my Android. --. 發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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