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華語文中心誠徵約用職務代理人員

看板TaiwanJobs作者 (拉拉)時間9年前 (2014/10/01 16: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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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誠徵約用職務代理人員 一、 職稱:約用職務代理人員。 二、 聘用期間:103年10月8日至104年5月20日 三、 職務內容:協助華語文中心開課招生、宣傳行政庶務,及活動辦理工作。 四、 名額:1名。 五、 資格:   (一)具有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以上者。   (二)敬業樂群、品行端正,具學校行政或華語行政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優先錄取。 六、 專長:   (一)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與企畫執行能力。 (二)英語或其他第二外語能力良好。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網頁製作維護或具備電腦繪圖能力。 七、應徵程序: (一)應徵文件 1. 履歷與自傳。 2. 學經歷證明影本。 3. 學士(含)以上成績單。 4. 相關證照影本,如語言能力證明等。 (二)寄送地點:請於103年10月6日(星期一)12:00前以掛號寄達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篤行樓Y202室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收」。 八、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本中心將進行資格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於103年10月6日(星期一) 17:30前通知,並將第二階段複試時間、地點公告於本中心網頁。 (二)第二階段:103年10月7日(星期二)進行筆試(含公文寫作)與面試。 九、薪資:比照本校校務基金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行政組員」支給。 十、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2)2732-1104分機83331 邵小姐 十一、備註: (一)本中心工作性質特殊,常須與國外機構聯繫,甚至隨同前往國外招生,應徵工作者 須能配合課程或活動辦理在週一至週五晚上或週六、日上班。 (二)若錄取者須於103年10月8日(星期三)前繳交畢業證書並到職,否則依序遞補備取 。 (三) 本代理職缺係代理本校育嬰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惟仍應依本校試用及聘期相關規 定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7.47.10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Job/M.1412150505.A.4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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