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與惡》所要傳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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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8(18推 0噓 32→)留言50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yiting428時間5年前 (2019/04/17 02: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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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針對辯護律師及加害者家屬兩方面來討論. 如果有違反板規請告知. 如果有法律方面不夠正確精準的說法. 也請專業的板友幫忙補充. 一、關於辯護律師. 為什麼無差別殺人這樣的人. 或者你要說敗類也好. 還可以有辯護律師?. 因為這是法律規定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1條,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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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時間5年前 (2019/04/17 10: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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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當場可否擊殺犯人。. 這要看警察擊殺犯人之目的。. 如果警察是基於懲罰犯人,那就是不允許的。. 因為警察並無審判權限,無法去決定當事人是否以及接受何種程度的刑罰權。. 但是如果是基於保護自己生命身體安全的目的,. 而且在符合比例原則下,是被允許的。. 也正是因為此傷害不等於刑罰,犯人不會因為追捕
(還有25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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