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與惡: 已經是相對客觀的戲劇了...
除了本身的戲劇張力之外,我認為這片最吸引我的地方,
是在編劇真的已經做到相對客觀的最大化了。
- 媒體生態(亂象):
透過宋喬安與李大芝的衝突,突顯出做媒體要有理想也要顧現實。你不搶收視率,
怎麼會有廣告? 沒有廣告就沒有收入,沒有收入怎麼買外電?這是雞生蛋蛋生雞概念。
李大芝想做年輕人在意的低薪新聞,但是News哥說,頭條是入場券。
你要人家看你深度的報導,你得先讓人家眼睛被你吸進來,
所以頭條要放聳動的,大家關注的,而不是有深度的。
但是搶快搶頭條,也就會發生泰國爆炸案的假新聞的情況。
所以與惡在媒體的議題上,沒告訴你誰對誰錯,
只告訴你,現實就是這樣,你可以像宋去嘗試改變,
但是你也很高機率會發生跟上面不合而被送去新媒體....
這也讓我聯想到Harvey Dent在蝙蝠俠裡面講的那句話:
"You Either Die A Hero, or You Live Long Enough To See Yourself Become The
Villain"
(你要就是以英雄的身分而死,不然就是活著卻慢慢看著自己變成惡人)
大部分的媒體人,活下去的,都已經接受了這樣的環境,變成自己可能當初看不起的人。
而想去改變的,最後大部分都無法撐下去,而離開了這個環境。
- 重大犯罪與司法問題
很多人認為與惡要傳達廢死,甚至拿來引用當成廢死的原因。我認為,
的確可以感覺出與惡有嘗試把王赦塑造成一個立場偏向廢死的人權律師。
但是並沒有進一步著墨在廢死的議題上,而是把一個人權律師在現在這個社會,
會碰到甚麼樣的處境,給描繪出來,包含家人的不諒解,收入的問題,
也讓他身處於工作與家庭之間的不平衡而掙扎,更多的是人性的描述。
也利用王赦,突顯出現今司法的兩個問題:
1. 政府可以因為輿論,政治因素,而迅速執行死刑,
甚至在委任律師還不知情的情況下,媒體卻先知道了,這是正義?
還是打著正義的名號行不義之事? 王赦甚至有說:
「被判死刑沒有關係,但我到現在還不知道他到底為什麼要這麼做,
他死了以後就再也沒有人知道了,一個民主法治國家要靠殺人才可以撫慰人心,
保證我們的安全,太荒謬了。」先不論是否真的能查出殺人犯真正殺人的原因,
但是這種執行死刑的程序,才是王赦想要反對的,即使絕大部分的人,
其實也都不是很在意死刑犯被執行死刑的程序。
2. 修復性司法:
我認為這是與惡這片想要傳達的一個重點。前段包含加害者家屬,
與被害者家屬的處境,碰到的問題,都只是鋪陳。
怎麼樣讓受害者家屬走出傷痛,獲得補償,與惡沒說。但是卻告訴我們,
有一種手段叫做修復性司法,可以讓加害者與受害者家屬去面對面,
認識彼此,甚至給彼此一個機會敘述自己的想法與立場,不見得能改變甚麼,
但是給了一個宣洩的管道,也給彼此一個溝通的機會。
因此與其說與惡想傳達廢死,我更認為與惡想傳達的是現今司法還可以改善的地方在哪。
- 精神疾病:
我其實不認為應思聰的腳色能把思覺失調洗白,或是汙名化,
與惡只是很赤裸裸的告訴你,思覺失調病人的狀態會是怎樣,
家人承受的壓力會有那些,社會大眾給予的眼光會是甚麼情況,
還有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宋僑平說的,
思覺失調就像是高血壓,截肢一樣,可以透過藥物治療並且去控制,
但是一定會跟以前不一樣,患者跟家屬都要有這樣的領悟。
小結:
很多人會對與惡有不同的解讀,但是我認為相比很多這種寫實類型的戲劇,
與惡做到相對客觀這件事情,你幾乎可以同時看到同一個議題卻有兩種不同的闡述,
並且都為兩個立場找出理由。你可以看到與惡同時把受害者家屬,
加害者家屬的情況都表達出來。受害者家屬有不理性的,也有理性的。
家害者家屬,有李家這種的,也有陳昌媽媽那種嘴臉的。
因此我覺得可以稱讚的,是與惡真的已經盡力做到相對客觀了。
--
「Manners Maketh Man」
"禮儀.成就不凡的人"
= Kingsman =
別把粗鄙而毫無格調的言詞與行為,當成了自由與個人風格,
因為你的所言所行,將成就你為怎樣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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