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晚1天提刑事補償 15萬飛了

看板Taitung作者 (就是愛吃DGI)時間12年前 (2012/05/10 17:25), 編輯推噓0(004)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ppt.cc/@AIX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0日電)林姓男子因性侵案遭羈押51日,後來判決無罪定讞, 男子以每日新台幣3000至5000元提出刑事補償;不過,因日期換算錯誤,提出的時效晚1 天,遭法院駁回。 林姓男子涉嫌性侵案,民國96年4月17日遭法院收押,2個月期滿後,檢察官再度聲押獲准 ,直到同年6月6日始獲得保釋,共計羈押51日。 林姓男子遭到檢察官起訴,後來均因證據不足,台東地方法院和花蓮高分院均判決無罪並 定讞。 林姓男子事後依刑事補償法,要求以每日3000至5000元的刑事補償。根據刑事補償法規定 ,必須在無罪確定日算起2年內提出請求,林姓男子於99年4月5日判決無罪確定,因此必 須在今年4月5日前提出;未料男子日期換算錯誤,在4月6日提出刑事補償請求,遭到台東 地方法院駁回。林男若不服決定,得聲請覆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35.197.191

05/10 17:26, , 1F
有錢領,當然就去先申請呀,為何要等最後一天???
05/10 17:26, 1F

05/10 17:44, , 2F
很多人不清楚規定
05/10 17:44, 2F

05/11 01:26, , 3F
該不會是以為2年後提出申請吧
05/11 01:26, 3F

05/11 13:20, , 4F
要是我,無罪釋放當天就馬上辦理請求補償了,還等那麼久
05/11 13:20, 4F
文章代碼(AID): #1FgubrXA (Tait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