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 愛護鄉土文物 ── 三重古蹟「先嗇宮」 …

看板Taipei作者時間14年前 (2010/07/01 09: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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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網誌:http://www.wretch.cc/blog/writerou/13045309 標題:愛護鄉土文物 ── 三重古蹟「先嗇宮」聯想 內文: 鄉土文物是民間文化的根,它具有獨特的親和力,使人樂於接近,它不像故宮文物那麼偉 大,但也沒有故宮文物那麼遙不可及,它賦予我們日常生活更豐富的文化意義。 文物的種類眾多,諸如建築、陶瓷器、玉器、繪畫、書法、木雕、石刻、磚瓦、輿圖、服 飾、貨幣、交通工具……乃至墓葬等等皆是,而古厝和寺廟正是台灣鄉土文物的寶藏,鑑 於鄉土文物受到風雨雷電的自然破壞,因而有人為之修繕,動機純然出於善意。修繕工作 是必要的,但須以恢復舊觀與保存現狀為原則,只是主其事者往往認知不足,導致修繕後 的古厝和寺廟每每煥然一新,卻犯了「高、大、洋、濃、擠」之大忌,使得古厝、寺廟的 傳統美為之蕩然無存。 政府為保護鄉土文化,早公布有文化資產保存法及施行細則,然而有關單位執法鬆懈,有 法不依,違法不究,加以今人利慾薰心,致古蹟文物之破壞日益嚴重。依文化資產保存法 規定,破壞古蹟文物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諷刺的是,從未聽聞有因此遭到起訴判刑者 。此外,目前主管機關對古蹟的保存方式採取千篇一律的「凍結」式,只重硬體建設,忽 視文化內涵,使古蹟與民眾日常生活完全脫節,且與都市發展形成嚴重對立,先前台北迪 化街與三峽老街存廢之抗爭,即為顯著的例子。再者,現行規章對古蹟所有人的權益保障 亦相對漠視,造成政府「與民爭利」的現象,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成效也因此大打折扣。 鄉土文物是歷史的見證、人民的財富、國家社會的珍寶,它不像其他東西可再生再建,文 物一旦破壞即不能再得,我們怎可不善加愛護?至盼大家一起珍惜、欣賞身邊的鄉土文物 ,勿貴遠賤近、妄自菲薄;修繕單位懂得整理如舊、恢復原貌;政府則適時修訂不合時宜 的法令,俾與現代生活相結合,並且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活化古蹟的生機, 使文化的根得以保存,我們的下一代也才有機會欣賞到鄉土文物之美,激發愛鄉土愛國家 的可貴情操。 又,以前三重常被外界譏為「文化沙漠」,其實這是一大誤解。以三重經內政部核定為古 蹟的「先嗇宮」(即「五谷王廟」,始建於清乾隆二十年,西元1755年)為例,近年來, 重視教育文化的三重市長李乾龍先生接任先嗇宮董事長,積極推展宗教藝術活動,爭取鉅 額政府經費補助,重修先嗇宮前殿,保留古色古香之廟貌,堪稱古蹟維護的典範,其重視 鄉土文物之遠見與作法,值得讚許。怎能再說三重是「文化沙漠」呢? 本校鄰近先嗇宮,每年應屆畢業生皆於「包高中」活動後至先嗇宮向文昌帝君祈求金榜題 名;國樂社亦應邀擔任先嗇宮神農大帝祭典之司樂工作;且本校故創辦人連清傳先生曾出 任財團法人先嗇宮首屆董事長,是以清傳高商與先嗇宮可謂關係匪淺。日前參觀先嗇宮神 農大帝祭典,有感於外界對三重市的誤解,以及當前搶救鄉土文物之迫切性,特撰此短文 以記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9.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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