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松菸文化園區BOT案 廠商轟沒文化

看板Taipei作者 (浮光掠影)時間16年前 (2008/04/22 11: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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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菸文化園區BOT案 廠商轟沒文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22/today-taipei2.htm 誠品等廿家廠商有興趣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松山菸廠文化園區BOT案昨天首度召開說明 會,吸引將近二十家廠商與會,包括誠品、潤泰建設、統一超商等企業, 不過,會中廠商砲聲隆隆,對市政府大表不滿,認為市府只想蓋商業大樓 ,而非發展文化創意產業。 批市府只想蓋商業大樓 文化局昨天報告指出,松菸共十八公頃,文化園區佔地七點二七公頃,計 畫推動的BOT案則是六號至十五號倉庫約一點二公頃,容積上限可達六 萬平方公尺,興建及營運期共計五十年,開發權利金不得少於十二億元, 而且營運期間,每年依營業總收入百分之零點五繳交營業權利金給市府, 標期八月四日截止。 誠品書店董事長吳清友認為,市府規劃財務面十二年就可以回收過於樂觀 ,整個案件約要五十八億元的投資,光生存都很難,由於BOT案是以商 業大樓的標準來設計財務規劃,和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相違背,「市府的文 創理想十分模糊。」會後他更說,「大巨蛋裡已經有商業設施,文化園區 又是蓋大樓引進商業,只是大巨蛋的延伸而已。」 也有廠商認為,松菸大巨蛋目前尚未通過環評,文化園區是否可以逕行動 工? 再者,當大巨蛋未完工前,北側的市民大道將是文化園區主要的交通出入 口,但市民大道的交通配套措施猶未出爐,這些都是BOT案的隱憂,市 政府應釋疑且延後投標截止日。 李永萍:若有疑慮 考慮延標 市政府秘書長李述德則解釋,市府已經把十五億元的權利金調降為十二億 元,而且也把「文化創意產業」定義明確,可開放十三種產業進駐,他解 釋,十二億元是底價,未來租金和硬體建材都會陸續調漲,市政府不能保 證獲利,但廠商可以思考營運機會在哪,李述德表示,希望吸引策略聯盟 投標,不僅分散風險,也可共享利潤。 文化局長李永萍則坦言,該BOT案主要是找優良的建築商建蓋具指標性 的大樓,她說,國際級的建築租金高,可以吸引跨國文創精品進駐,但建 築也要與文化園區的古蹟、生態相結合,若設計出醜建築「不惜廢標」, 她也表示,廠商若仍有疑慮,會考慮延後投標時間。 -- 水靈氛 花靈舞 雲盈海 風盈羽 化育天地玅筑音 一滴瓊華人間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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