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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自家門前不能停? 這些台南人每天停車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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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320/36446306/. 律師施宣旭答:.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原本規定,「在公告禁止設攤之處」擺設攤位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到2400元不等罰鍰。但大法官釋字第56
(還有36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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