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封街”活動可以依據哪一條規定舉辦

看板Tainan作者 (此位網友正巧無聊中)時間1年前 (2022/10/24 18:37), 編輯推噓1(1012)
留言13則, 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台南本來廟會多,遶境多,遇到婚喪喜慶封半邊道路也是常見,這幾年也多了很多活動(去 年年底超多封街,甚至有一個週末連封4條路),今年又是選舉年,候選人為了造勢也會舉 辦造勢活動。 但是我想問的是“封街”是依據哪一條規定辦理? 有查了一下,基本上都是跟警察局申請,民宅修繕,吊車作業,宮廟遶境,路跑活動,集會 遊行,婚喪喜慶,...等等。 但是警察局的規定有一條是不得從事“商業盈利”行為。 那問題來了,有很多擺明了就是商業活動,有攤販販賣商品,主辦單位收取攤位費,水電清 潔費,這些算是盈利行為嗎? 封街活動是使用道路,使用屬於全體國民的公共財產,並且嚴重影響行車權利的活動,為什 麼可以拿來當作商業盈利呢? 還是有其他規定可以適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36.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66607829.A.4BA.html

10/24 18:53, 1年前 , 1F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7條之2、或141和142條
10/24 18:53, 1F

10/24 18:55, 1年前 , 2F
所以都會被主辦單位切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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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8:58, 1年前 , 3F
申請時都要交規劃書,規劃上的攤位只會在場地內,道路上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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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8:59, 1年前 , 4F
有,在道路上擺攤的就是自己私自擺的,警察來就會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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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9:05, 1年前 , 5F
自治條例也有規範,有些封路是屬於工務局跟交通局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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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9:05, 1年前 , 6F
10/24 19:05, 6F

10/24 19:38, 1年前 , 7F
管理條例說經警察機關需可,但警察機關說不可從事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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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9:38, 1年前 , 8F
行為,那有活動就檢舉有明顯盈利行為?
10/24 19:38, 8F

10/24 20:03, 1年前 , 9F
阿上次漁光島那個不就是營利嗎
10/24 20:03, 9F

10/24 22:24, 1年前 , 10F
集會遊行法
10/24 22:24, 10F

10/24 22:46, 1年前 , 11F
警察只負責婚喪喜慶相關道路申請
10/24 22:46, 11F

10/24 23:33, 1年前 , 12F
如果此活動有掛官方單位就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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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2:37, 1年前 , 13F
報警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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