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老屋甫列冊即被拆 台南市府祭帝王條款

看板Tainan作者 (春衫猶濕)時間5年前 (2018/10/16 11:48), 編輯推噓6(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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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標題:老屋甫列冊即被拆 台南市府祭帝王條款 新聞內文: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有八十年歷史的新營太子宮郭宅,九月下旬才被台南市文化資 產管理處列冊追蹤,上週六卻遭屋主無預警拆除,文化界一片惋惜。為了避免類似情形一 再發生,文資處決定祭出文資審議「帝王條款」,未來經現勘評定具有文化資產價值,而 列冊追蹤之建物,即會立即安排進入審議程序,必要時也將於現勘當日即逕列為暫定古蹟 ,所有權人若擅自毀損,須負起刑責與罰則。 必要時現勘當日即逕列為暫定古蹟 文資處表示,新營太子宮郭宅建於一九三○年代,文資處八月時受理民眾提報,也得知所 有權人有意出售土地建物,即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辦理列冊追蹤的審查程序,當時勸說 所有權人在保留建物的前提下處分產權,所有權人也表示認同,九月二十五日專案小組前 往現勘並做成列冊追蹤決定,所有權人也表明願意優先售予有意願保留房屋之買主,沒想 到卻在甫完成列冊追蹤、尚未進入審議期間,就聽到遭到拆除的消息,令人非常遺憾,也 予以強烈譴責。 列冊同時即視同已提送審議 文資處長林喬彬指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規定,主管機關就個人或團體提報 決定列冊追蹤者,應於六個月內提送審議會辦理審議,再決定持續追蹤、解除或進入文資 審議。在提送審議前的空窗期,因不具文資身分,一旦拆除,並無罰則。 所有權人若擅自毀損 須負刑責與罰則 為了避免憾事再度發生,市府決定從嚴執行文資法施行細則,將「六個月內」縮短為「即 刻」,未來只要在列冊的同時,即視同已提送審議會審議。如果情勢緊急,還將依「暫定 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四條規定,得不召集暫定古蹟處理小組即前往現場勘查,經評估 具有文化資產價值,於現場勘查當日逕列為暫定古蹟。屆時若有毀損行為,將可依法處六 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39696 文化資產保存 應考量地主權益 以期創造雙贏 -- http://blog.udn.com/ccpou/articl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59.43.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539661739.A.03F.html

10/16 12:20, 5年前 , 1F
地主不想留 政府強迫留當然會有這種結果
10/16 12:20, 1F

10/16 12:37, 5年前 , 2F
要拆的現在就可以開始拆了...
10/16 12:37, 2F

10/16 12:39, 5年前 , 3F
了不自燃
10/16 12:39, 3F

10/16 12:40, 5年前 , 4F
就政府不想花錢買下 又想占人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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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2:41, 5年前 , 5F
有古蹟的最好就早點拆一拆 避免更多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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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2:41, 5年前 , 6F
沒有歷史意義,沒有列為古蹟的必要。現在房子用來越耐
10/16 12:41, 6F

10/16 12:41, 5年前 , 7F
住,時間久了是不是通通變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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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2:44, 5年前 , 8F
在被發現有保存價值前趕快自行拆除就好啦
10/16 12:44, 8F

10/16 12:56, 5年前 , 9F
這新聞是台南市政府說沒錢要地主捐出,人家不願意被迫
10/16 12:56, 9F

10/16 12:56, 5年前 , 10F
趕快在半年內拆掉,已經夠擾民了,還要改成只要認定是
10/16 12:56, 10F

10/16 12:56, 5年前 , 11F
古跡,政府不用跟你購買徑自認定即刻生效?真的毫無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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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2:56, 5年前 , 12F
大有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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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2:57, 5年前 , 13F
不就一堆愛罵政府不保存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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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3:27, 5年前 , 14F
拆自己房子也要罰錢 笑死 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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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08, 5年前 , 15F
所以就讓覺得該保留的出錢買 下捐給政府好了
10/16 14:08, 15F

10/16 14:23, 5年前 , 16F
這條款只是鼓勵有老房子的趕快處理
10/16 14:23, 16F

10/16 15:23, 5年前 , 17F
私人財產也可以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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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6:04, 5年前 , 18F
功德市府不意外....只想拿人民免錢的資產
10/16 16:04, 18F

10/16 16:31, 5年前 , 19F
沒事兒 文化部忙著新南向 本國不重要
10/16 16:31, 19F

10/16 20:50, 5年前 , 20F
廢物政府 可惜今年還是躺著選
10/16 20:50, 20F

10/16 23:58, 5年前 , 21F
就問那些官員願不願意把家捐給政府就好
10/16 23:58, 21F

10/16 23:58, 5年前 , 22F
少在那邊要古蹟又不付錢買下所有權
10/16 23:58, 22F

10/16 23:58, 5年前 , 23F
是我的話我也選擇拆除
10/16 23:58, 23F

10/17 00:45, 5年前 , 24F
有一篇文章說相關單位要求捐贈耶!這個要不要先說清楚?
10/17 00:45, 24F

10/17 00:45, 5年前 , 25F
要不要
10/17 00:45, 25F
文章代碼(AID): #1RnL-h0_ (Tai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