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 轉載 新化房東趕人實錄
首次PO文,這是老婆三姊夫的親身經歷,詳細的事件都已經在FB的新化人粉絲專頁上了。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24201871093061/search/?query=%E5%AE%87
因為此位房東也有在巷仔內有整棟的分租套房再出租,也提供資訊給鄉民們,除了租來做
生意外要小心,租房也要注意了。
附上合約內文https://imgur.com/a/MczJf
----------------------轉載文章開始--內文長請小心---------------------
本人於102年開始在新化區中山路30x號租店營業,經過4年,中間從加盟品牌改自創品牌
,重新裝潢,房東看準我不會不租,趁機漲價,於今年7/31日租約到期。
在租約到期前,房東並未告知不續租,而是在隔月8月簽訂新契約,簽訂後立 反悔,要
我於8/31前搬走。
因事發突然,我只跟房東說,你此舉是違約,他說他不怕,反正合約中他違約不需賠償。
我說,那也不可能說搬就搬,至少也要給我時間找到店面裝潢好,設備才能搬。
結果隔2天居然來店嗆聲,3天內不搬走,他就要給我斷水斷電。實在可惡至極。
後來鄰居很同情我,也不捨這4年的情誼,幫我介紹隔壁29x號的屋主,順利簽約。
後來在起訴狀中說有在到期前多次告知,放屁。
在調解時,看到新簽訂契約,絕口不敢提及違約,反過來要跟我求償租金跟水電,我同意
。
又要求賠償他們重新裝潢給下一個房客的裝潢費3萬多。
重裝潢關我屁事,你說我沒恢復原狀,為何留下我的橫向招牌跟帆布鐵架還有門面裝潢。
我說完他馬上閉嘴。
結果調解委員居然要我同意,還說不然上法院不見得划算。唉。
但是他們難道不應該給我違約金嗎?
在此提出聲明,主要是要讓各位朋友知道,我同意和解並非我違約。
另外要大家注意這對房東夫妻,非常愛說謊,連到法院繼續說。
原本要跟我討的違約金跟律師費都不敢要。原本說到期前多次告知不續租變成了,到期前
我要求降價他才不租,放屁。
我都有重簽新契約,還一直說謊。我同意和解我認了。但是他們依然不敢承認他們違約而
不賠償。
都有重簽新契約,還一直說謊。我同意和解我認了。但是他們依然不敢
很多人想知道他們是誰,中山郵局對面巷口13x號,賣超級無敵不便宜到靠北邊走的水果
那一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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