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南一中活春宮 警方:被側錄的才是被害者已回收

看板Tainan作者 (jiern)時間7年前 (2016/12/06 00:16), 編輯推噓16(1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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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中活春宮案 警方:被側錄的才是被害者 2016-12-05 自由 國立台南一中學生在瘋傳兩件活春宮事件,疑似是不同組人所為,令網友戲稱南一中變成 「台南第一高等砲場」,警方目前已經介入調查,雖然校方讓警方進入校園勘查現場,不 過據警方私下透露,校方希望低調「不要造成第二次傷害」,且表演活春宮遭側錄的才是 受害者。 有爆料者在「黑特南一中2.0」粉絲頁爆卦,3日南一中206教室外的露天野戰事件,被學 生拍下兩段影片。 除了3日有野戰外,4日下午2時30分到2時55分在301教室旁女廁內,又有學生發現一對男 女疑似在廁所內發生性行為,他描述,沒有看的很清楚,女生是穿灰色上衣黑色熱褲的長 腿辣妹,與背puma束口袋,白色上衣黑色長褲白色鞋子的男生。 警:側錄散播、轉載影片 涉妨害風化 台南市第一警分局偵查隊長張翊雋說,學生行為涉嫌觸犯公然猥褻、妨害風化或社會秩序 維護法等罪嫌,警方有主動進入校園瞭解,查看在場是否有監視器,能釐清男女身分。 但是,有消息指出,警方想深入調查時,校方不同意。也有基層警員認為,青少年在校園 內的隱蔽場所性交,雖然是不好示範,但沒有意圖讓人觀賞,可能不能構成妨害風化,反 而側錄者問題比較多。 警員私下說,由於側錄者散播、轉載影片,可能涉嫌妨害風化,由地形熟悉程度來說,4 日側錄在戶外性交者,很可能是在教室由內往外拍,這樣表演活春宮的才是受害者。 新聞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0827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81.1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80954572.A.2F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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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碼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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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知道 說不定他們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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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希望低調,不要造成學校的傷害xDDD又想踢皮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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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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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為是甲甲 害我期待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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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說沒看很清楚?描述成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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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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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不是男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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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完怎是被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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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在高中生不是很正常,有沒有被發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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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個年代「芳草萋萋鸚鵡洲」才是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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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萋萋鸚鵡洲就日記文,這有影片猛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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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萋萋鸚鵡洲那個年代,智慧型手機還不流行啦,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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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錄影功能都很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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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淒淒鸚鵡州好像還紅到高雄的學校 當時只有手機藍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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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拍的的確是被害人阿 怎麼一堆沒常識的道德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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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野戰無合理隱私期待可言好嗎,難道你到街上故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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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被他人側錄,該他人反而才是犯罪者?這個警察需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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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唸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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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正解 黑道參加公祭時,一堆警察對黑道拍DV,公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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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哪有合理隱私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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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算模糊地帶啦,一中那塊地真的是比較隱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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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者的位置也是大型類似百葉窗的裝置如果,關起來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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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外面,玻璃我印象中可能也是毛玻璃,要說有隱私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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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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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依據刑法第235條,如果散步,播送影片的確有犯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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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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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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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塊地是男女所擁有或丞租嗎?任何人都可能走去那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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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無碼的影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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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舉證他們有刑法第234條的要件"意圖供人觀覽"。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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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去那邊沒錯,可是通常很少人去那邊,可能沒有供人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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覽的意圖,所以我才覺得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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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萋萋甚至沒有目擊者啊……日記被有心人拿去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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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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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同時送辦 公然猥褻罪 與 散佈偷拍 ,兩個罪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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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公然爭議,兩個只會成立一個罪,不可能兩個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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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佈猥褻物品罪的要沒有限制該物是公然或非公然呀!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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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罪名的犯罪主體(當事人)不同,就算同時送辦,也不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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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案件,充其量不過是程序上同時移送地檢署而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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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或審判上不會是同一個案件。如此一來,何有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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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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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HPBCBm (Tai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