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注意~騙子出沒東海逢甲
有一位姓兵的中年男子,身高約175~180cm,鼻子上佈滿像
是月球表面的坑洞,
身材中等,最近這2、3個月在東海附近出沒。
自稱是逢甲夜市櫥窗滷味、台中火車站附近賣瑞士捲、擁有1X家店
面的老闆,
他說,店面太多他無法一家一家的去顧攤去收錢,
所以每家店都會找一個合夥人,合夥金額大概是幾萬元不等,
他說,你可以當店長或會計,每日的營業額會由員工交給你存進你自己開的帳戶裡,
然後每個月的總營收對半平分,攤位賣的商品細節也 說的很詳細,
在這當中當然不停的向你遊說,這塊市場有多大,多好賺。
簽合約時,身分證也大方的交給你影印,也蓋了手印,
合約上的合作期限是打”XX年XX月XX日”,
我向他詢問,他說,因為這是小本生意,如果前三個月做不起來,就
會收掉了,隨時可以抽退。
隔了一天,越想越不對勁,向他表明不想合作了,
他以錢已經投資下去,要抽退沒辦法馬上退還為理由(我當然是希望他馬上給我),
並且說他明後天有事情,最快必須要在大後天才有辦法將錢退還。
(我雖然懷疑,但我相信他應該不會那樣騙我吧,我真蠢)
如今時間過了,電話關機,人消失了。
但是,我學藝不精,沒有察覺合約上的無期限成了他無法構成犯罪的理由。
警察說,他應該是老手了。
我不曉得,應該沒人像我一樣笨還被騙了吧。
我真的是蠢的可以
朋友們小心別被他拐騙了!!
不是在台中地區的朋友也請小心!!
能幫個忙的請轉發,
謝謝你們,非常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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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同學的切身之痛,如果有人曾受騙過,請站內信與我聯絡
其實文中警方的說法,並非絕對
因為騙子不會只騙一個人
只要多找幾個受害者,就有機會可以對牠提出詐欺訴訟
如果要將他定罪,只能找其他被害者一同出面,證明他只是想騙錢
根本沒打算開店。就是詐欺構成要件,以詐術使人陷於錯誤
使其為財產上的交付予行為人或第三人~這是證據力的問題,能否影響院檢心證~
此人ID : 鄭穎X
請幫我多轉載~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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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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