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整理罷免高義之必要條件/流程已刪文

看板TaichungBun作者 (光之翼)時間2周前 (2024/05/12 03:36), 2周前編輯推噓1(328)
留言13則, 5人參與, 2周前最新討論串1/1
避免有意罷免高義者搞不清楚遊戲規則,所以整理這篇文章,提醒謀劃者們要注意的事項 。 1、罷免發起人在L_TaiwanPlaz有申訴紀錄 (發起人需登入250且發文100) 發起人(屁股要夠老)要先在組務板對高義提出檢舉,目前高義被檢舉的理由包括未按板 規判決、廢弛管理板務、經組務判決警告(修改水桶)仍置之不理...,以上提供後繼者 參考。不符發起罷免資格的申訴案當事人,其實可以委託符合資格的老屁股代理發起罷免 ,但避免節外生枝,申訴和罷免還是直接具資格者同也人處理就好。 2、申訴案判決之後需7日內發起罷免 首先要注意,申訴案與罷免聲請案要同帳號。另外,目前小組長是蓮豬,假設你6/1提出 申訴案在6/6被她判決,那保險起見你要在6/12前在L_TaiwanPlaz提出罷免高義的申請。 這裡出現兩個問題: (1)蓮豬的判決對你的申訴主張不利怎麼辦?例如鴨大申訴高義未按板規處理交易文, 蓮豬竟然護航高義說刪文就當沒事。按照罷免遊戲規則,罷免理由需「符合公眾議題」+ 「與原申訴案相關」,鴨大據他的申訴案提出的罷免理由最好是「高義未按交易文板規判 決明顯不適任」,這個罷免理由就還是有機會通過。 (2)雖然蓮豬的判決可能與罷免理由衝突,但遊戲規則就是判決後7日內要發起罷免,總 之在時限內先提再說。只要罷免理由符合公益,理論上即便蓮豬的判決與罷免聲請衝突, 她就不該否絕,就算她否決罷免,後續有再提出新申訴案,就能按新判決再提出新罷免案 ,這個階段還不需要有所顧慮,請務必把握7天期限。 3、聲請罷免通過後到LifeRecallBM發起罷免 (同時將罷免連署文轉錄回TaichungBun及L_TaiwanPlaz) 以目前蓮豬對於高義護航縱容的程度,要看蓮豬同意罷免高義的申請,成功機率應該滿低 的。但萬一她同意了,按照遊戲規則就是你要趕快去LifeRecallBM po罷免連署文,且1小 時內要完成轉錄,不能超過時間限制,也不 能少轉漏轉轉錯看板,你沒有按照以上程序就是你(發起人)3個月內不得再提案罷免高 義,請珍惜自己的老屁股。 4、罷免票數計算與成立條件 (1)登入次數超過250符合投票資格(?) (2)贊成罷免高義票數大於50 (3)贊成罷免票數超過反對票數x1.5 投票寫「贊成罷免+合理理由」才會有效, 反對40/贊成就要60以上, 同IP者只計算1張(計票前檢舉), Multi-ID之投票一律無效(計票前檢舉)。 5、連署時間開始7日後9日內完成申請計票 假設你6/12申請,6/14蓮豬同意,6/15你po了罷免連署文,6/23務必把連署文轉回L_Taiw anPlaz申請計票,絕對不能超過6/24還沒申請。 6、罷免失敗一年內不得再以同理由聲請。 因此,一開始的罷免理由就要寫得非常侷限,例如鴨大罷免理由建議寫成「高義不按板規 處理交易文」,如果該次罷免連署失敗,後面的發起人可以把罷免理由改成「高義擅自開 放交易文發文資格」,總之,前面的人不要把後面的路寫死了。 經過之前BIA連署案通過,我們發現同IP投票蓮豬不抓,高義發錢文她也不認為是賄選。 另外,高義發動多重分身幫自己灌票,礙於他都有使用同VPN改IP根本拿他沒轍,再加上 他在LoL和Gossiping發錢文號召來的同情者,再加上他護航相同政治立場的親衛隊,光是 上次就能灌到70票讓他成功搶佔板主,現在要再發起罷免高義,難度只會一次比一次更高 , 如果你也認同這種亂板的人就是應該罷免,看到罷免發起時請務必團結集中火力。 <補充> 按照遊戲規則,罷免期間板主不得新增小幫手,如果BIA覺得罷免苗頭不對,想要新增q34 7當板主,兩個分身讓你罷免其中之一他沒差,因此維持台中板處於隨時都在罷免高義狀 態(直到成功為止),有其必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11.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715456172.A.6ED.html ※ 編輯: lightwing (116.241.11.184 臺灣), 05/12/2024 03:47:35

05/12 03:44, 2周前 , 1F
胖子叔叔不喜歡這篇
05/12 03:44, 1F
※ 編輯: lightwing (116.241.11.184 臺灣), 05/12/2024 04:07:18

05/12 04:01, 2周前 , 2F
好像沒什麼差,版面也沒亂到那
05/12 04:01, 2F

05/12 06:34, 2周前 , 3F
肉搜王說別人亂版??如果是私人恩怨自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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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6:34, 2周前 , 4F
底下約一約好嗎?
05/12 06:34, 4F
你不用太囂張啦 你如果查不出我的分身 高義敢護航你我一定檢舉你到死

05/12 07:28, 2周前 , 5F
你連對組務判決有問題都不上訴的就別
05/12 07:28, 5F

05/12 07:28, 2周前 , 6F
叫人搞罷免了。
05/12 07:28, 6F

05/12 07:57, 2周前 , 7F
你才搞不清楚狀況,拔板主案,蓮豬用
05/12 07:57, 7F

05/12 07:57, 2周前 , 8F
試閱期一條規則就能打死,那在她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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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7:57, 2周前 , 9F
限之內由她認定即可,要申訴什麼?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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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7:57, 2周前 , 10F
亂退文案,她認為是我針對高義亂板,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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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7:57, 2周前 , 11F
種個人理由發動罷免,她否決剛好,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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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7:57, 2周前 , 12F
申訴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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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ghtwing (116.241.11.184 臺灣), 05/12/2024 08:00:11

05/12 08:03, 2周前 , 13F
真是令人嘆為觀止,現在到底是誰在囂張==
05/12 08:03, 13F
你繼續啊,呵呵 ※ 編輯: lightwing (116.241.11.184 臺灣), 05/12/2024 08:04:17
文章代碼(AID): #1cFyYiRj (TaichungB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