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三把火

看板TaichungBun作者 (母雞)時間11年前 (2014/03/17 16:39), 編輯推噓26(293134)
留言166則, 2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Casa1s ()》之銘言: : 這篇來閒聊...沒有討戰.也不要站內信.更不要人肉我 : 我只是個潛水的魯蛇... : 雖然沒版主有沒版主的不便..但是前陣子的沒大人的時候.. : 我覺得版上的文章也還好...沒啥失控的狀況 : 現在倒是一堆違規.刪文.禁此類文..等等.... : 倒是要找些我想要的資訊可能都在上面所列之中... : 板規這樣定就這樣執行..無可厚非.. : 然而板規之依據為何...我是不清楚..可能參考某些模範版之類的 板規不是我訂的,現行板規是G板主定的 前一版的板規是自台中板創板以來經過數年討論下來的 我只是執行板規, 而那些違規文,為什麼不先去看板規呢?不守板規再來質疑板規? : 或者是版友建議.投票之類的...不過我印象中我是沒有看到投票這項 我能確定你一定沒有看清楚置底公告 一直以來從本人第一次參選板主時的政策 連署版主時的連署文 上任時的公告文 都一再的強調我歡迎板友使用[公民]標題發表對板規的意見 在此再次強調 歡迎版板友使用[公民]文,投票結果自投票結束起生效 : 本魯不太喜歡現在的台中版...也不知道這三把火要燒多久? : 可能周瑜.陸遜之輩現在正在大放異彩~ : 懶得算100字...言之有物十字都有價值...廢文千字依然是廢文... : 閒聊完畢 再次強調全站板規都是溯不既往,過去合法的文章板主無權刪除 -- http://www.facebook.com/youngpoo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1.92

03/17 16:42, , 1F
推辛苦,謝謝。
03/17 16:42, 1F

03/17 16:44, , 2F
原法規沒這項法規 你就新創了 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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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44, , 3F
每次有新版主就會有人不爽是台中版特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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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45, , 4F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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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46, , 5F
焱犇品鱻龘鯿苂帤厒諕n鑫垚晶畾掱馫
03/17 16:46, 5F

03/17 16:46, , 6F
沒有失控,原來有人管版就解讀成版面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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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47, , 7F
現行板歸為gun5566板主時期板規 你自創一個刑事要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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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48, , 8F
21日也沒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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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48, , 9F
是依照哪一條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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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49, , 10F
1.1.6 板主群有權視情況修訂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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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50, , 11F
還我槍56常板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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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52, , 12F
跟小白認真就輸了,板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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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52, , 13F
這你這樣說21日原來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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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54, , 14F
一下子推給是以前法律 現在又說有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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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57, , 15F
3/21變更版本,4/21開始按照文章內容修改,並無說明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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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57, , 16F
增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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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59, , 17F
刑事要刪文 第一篇也不用鎖文 還可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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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59, , 18F
公告後還不是照樣改 你有刪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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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1, , 19F
到底為什麼一直轉在要我刪文?說過無權刪無違規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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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2, , 20F
我取消鎖文是要讓原文作者如果想刪文才可以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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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爆米花喝著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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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3, , 22F
K大說的對,原文為何還可以再編修,是否違反版規,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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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3, , 23F
兩套標準 刑事刪文 第一篇可以留 對方被人肉就是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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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4, , 24F
本來就是了啊 說好的溯及既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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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4, , 25F
想知道,某C的那篇文章真的是出自好心? 心態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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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5, , 26F
3/15公告不行 3/16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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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5, , 27F
說穿了根本就是想公然打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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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5, , 28F
以前槍版主有爭議文會鎖文啊 結果讓他一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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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6, , 29F
我也認為是想打臉,而且版主還不准我澄清前因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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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6, , 30F
是"溯不既往"&是禁止發文及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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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7, , 31F
推文跟文章的態度,心態本來就可議,尤其是後面又回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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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7, , 32F
你可以澄清,去該文推文,沒有說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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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7, , 33F
這麼好 在那篇文修改也可以 取巧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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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8, , 34F
保留當事人雙方言論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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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8, , 35F
還真是謝謝版主了,讓我一行一行慢慢推文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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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09, , 36F
我只聽過有爭議文章封鎖 第一次聽到去對方文章下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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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12, , 37F
別人質疑問題 版主立刻發文 結果別人只能推文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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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13, , 38F
版主說已牽涉刑法,避免討論以免網友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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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13, , 39F
既然推文版主覺得有澄清效果 那推文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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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7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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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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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8:48, , 128F
都知道要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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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8:49, , 129F
沒依據 說一句邏輯就定罪 這是法律嗎 不用上課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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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知道案件相關人是發第一篇的人還是第二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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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自己去看啊 完全沒寫依哪條依據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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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8:51, , 132F
今天假設是你已經牽涉刑事案件 被刪文的人就會是你 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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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8:52, , 133F
了解嗎? 已經觸及法律就不需要用版規 這你也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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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8:53, , 134F
就跟你說第一篇就沒刪啊 第一篇就有扯當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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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8:54, , 135F
涉及法律要刪文是你自己補充的 從沒有這規定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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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8:58, , 136F
第一篇都清楚點出來 這不是觸及法律那什麼才是觸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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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8:59, , 137F
當事人還在底下回應 照r大說法最該刪是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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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11, , 138F
R大:問題是版主說法反覆。而且打不打臉才不是我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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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11, , 139F
一:因為他的文,所以我被人肉,版主說:那不是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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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12, , 140F
二:完全沒有給我這個當事人澄清的機會,還說是保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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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13, , 141F
三:公告不准回文、討論。結果叫我在首文下方推文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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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15, , 142F
四:觸及法律不能洩漏相關內容,但版主說的是怕版友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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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16, , 143F
而如果不能洩露,叫我推文澄清是怎樣?挖洞給我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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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18, , 144F
公告上要人家別討論,要我推文跟原PO修文為何就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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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21, , 145F
公告上寫著:『禁止討論』卻拗推文、修文不算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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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24, , 146F
不是當事人講出來的跟案件都不會有影響 你講的就會涉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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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25, , 147F
情 這樣講你能懂嗎?? 個資部分就保留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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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26, , 148F
最後K大說的對。照R大的說法:最後刪的就是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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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28, , 149F
你們要不要約出去慢慢聊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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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35, , 150F
r大是沒看到當事人在第一篇底下推文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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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36, , 151F
都沒看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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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37, , 152F
最好笑版主說公告前所以不能刪文 也是他自己要那樣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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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39, , 153F
公告水桶發生事的是都在事前 版主自己要這樣訂公告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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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41, , 154F
看了公告,禁止發文內容含有英才郵局架刀、案件相關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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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41, , 155F
這好像不難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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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42, , 156F
可是第一篇可以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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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43, , 157F
我已經不能明白他們不能明白的點到底是怎樣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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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45, , 158F
那跟公告後禁止發文內容相關,好像沒關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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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45, , 159F
當事人第一篇都都講了 沒刪除 我不懂你哪裡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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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47, , 160F
公告很明確的說禁止另外再發文討論相關人事,但沒說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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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48, , 161F
不能繼續討論吧?!
03/17 19:48, 161F

03/17 19:49, , 162F
重頭到尾只是為了不讓討論無止盡的延續而禁回文 不是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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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49, , 163F
一個版兩個法律歐 禁止討論為了保護 然後前面繼續討論
03/17 19:49, 163F

03/17 19:49, , 164F
公告跟板規真的麻煩看清楚,本文爭吵線,鎖定文章
03/17 19:49, 164F

03/17 19:50, , 165F
當事人 也明講了案件相關人要閉嘴 就是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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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9:50, , 166F
當事人要澄清 你是沒看到歐
03/17 19:50, 166F
文章代碼(AID): #1J9hJJ4H (TaichungB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