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open740810 遭檢舉營利 一案

看板TaichungBun作者 (惦惦)時間10年前 (2014/01/25 11:55), 編輯推噓4(4037)
留言41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被檢舉人: open740810 文章代碼: #1IugNCHq 被檢舉違規事項: 營利 相關裁決: ─────────────────────────────────────── 1. 引用原[揪團]文 作者 open740810 (open)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揪團] 貴族限定~干貝品嘗活動 時間 Sat Jan 25 01:41:30 2014 ─────────────────────────────────────── 活動主題:朋友很喜歡在網路團購美食 上次吃了他團購的帝王蟹,真的是超想再吃! 這次換團購高級干貝,比50元硬幣還大的干貝 歡迎一起來體會食材的鮮甜原味~ 還會搭配對味的白酒,真是太期待了~ http://ppt.cc/ 集合地點: //板主予以刪除 活動時間:1/26(日) 1300 至 1500 目前人數:總共20個名額,目前11 報名方式:活動&食材費是300元~ 歡迎站內信或加LINE:mapeter 備 註:干貝一人一顆,不是吃到飽喔! 白酒也是品嘗,不是無限暢飲! 請吃點午餐再過來享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39.102

01/25 01:45,
揪團是給你這樣用的麻 還收錢
01/25 01:45

01/25 01:50,
有點貴…白酒不知是哪種…
01/25 01:50

01/25 02:44,
一顆干貝一杯白酒300塊,好貴~
01/25 02:44

01/25 02:49,
潮啊
01/25 02:49

01/25 02:57,
嗯..有點貴! 不如去高級鐵板燒店單點
01/25 02:57

01/25 03:02,
恩 看了某團購 每顆淨重28g 產地日本 $42
01/25 03:02

01/25 05:03,
營利?
01/25 05:03

01/25 09:39,
阿不就好貴族XDD
01/25 09:39

01/25 09:58,
ㄏㄏ
01/25 09:58

01/25 10:24,
lol
01/25 10:24

01/25 10:27,
抱歉,也有包含跟店家租場地的關係
01/25 10:27
2. 引述板規 1.2.12.1 本板為地方板,鑑於板友「地利」之便,故開放交易文章 供板友於板上做物品流通之便,本板嚴禁營利行為及商家販售, 發表交易文需符合發文資格。 1.2.11 [揪團] 運動、打球、唱歌、電影、吃飯、出遊...吃喝玩樂請用此分類。 徵求牌類活動請勿標示賭注。(不含衛生麻將) 3. 經檢核文章內容,揪團部份無違, 但相關揪團活動有收取費用(含店家租場地、活動、食材), 以達廣宣之實、營利之虞。 4. 依上述2、3點,open740810舉發『水桶30日+劣文』。 -- 補上被檢舉人來信要求說明之原因(2014.01.25 15:00) 1. 營利部份 依原公告內容 活動費用並無做相關明細說明,300元總費大於 食材+場地費用, 即有營利之虞,故依營利部份舉發。 2. 廣宣部份 依原公告內容 主辦「有收取費用」之活動,並於板上發文告知, 即以達到「廣宣」之實,故依廣宣部份舉發。 ─────────────────────────────────────── 以上 -- ==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42.8

01/25 12:13, , 1F
資料沒有修掉 是再幫他po一次文嗎?
01/25 12:13, 1F

01/25 13:05, , 2F
被檢舉人多次揪團 都有含店家租場地的
01/25 13:05, 2F

01/25 13:33, , 3F
那桌遊店家有低消要怎麼辦? 主揪沒明講低消就不是營利?
01/25 13:33, 3F

01/25 13:41, , 4F
店家低消應該不等於活動費用? 這個還含有食材費?
01/25 13:41, 4F

01/25 13:43, , 5F
之前有賣票的都被禁了 不過新規下板烤是否也不能辦了@@a
01/25 13:43, 5F

01/25 13:44, , 6F
可是你想一下,如果說要一起煮東西吃,外面場地哪邊會有免費的
01/25 13:44, 6F

01/25 13:45, , 7F
難道想揪人煮東西吃要免費提供場地嗎XD還是要辦在自己家裡?
01/25 13:45, 7F

01/25 13:46, , 8F
還是說在馬路旁邊架個瓦斯爐就開爐了....XD 我覺得怪怪的啦..
01/25 13:46, 8F

01/25 13:56, , 9F
這就是新規需要完善的地方 合購板的板規就因為這樣超長
01/25 13:56, 9F

01/25 13:57, , 10F
真的要訂 依國人的習性要訂到超細 不然總是有人想到漏洞b
01/25 13:57, 10F

01/25 13:58, , 11F
比較簡明的方式是按需求 在板規裡訂出可以和不可以的情形
01/25 13:58, 11F

01/25 14:12, , 12F
揪團打球租借場地跟球拍那又算不算營利商家? 沒場地不是也可
01/25 14:12, 12F

01/25 14:12, , 13F
以去公園打嗎...按照這種場地費用的邏輯來看....
01/25 14:12, 13F

01/25 16:00, , 14F
揪人去XX球場打球主揪有收費也算廣宣?
01/25 16:00, 14F

01/25 16:11, , 15F
突然想到揪團打麻將有收東的咧?
01/25 16:11, 15F

01/25 18:26, , 16F
廣宣:為特定有營利商家宣傳 營利:收取費用>實際費用
01/25 18:26, 16F

01/25 18:27, , 17F
然後中間模糊地帶就是「贊助」,以前有提過,EX:板烤贊助商
01/25 18:27, 17F

01/25 18:28, , 18F
根據以前的解釋板烤收取費用(<實際)可,現場唱名贊助商亦可
01/25 18:28, 18F

01/25 18:30, , 19F
今天這判決依營利判即可,廣宣的認定較困難
01/25 18:30, 19F

01/25 22:31, , 20F
贊助哪來的模糊?站方都出面解釋可以了 你還想坳什麼?
01/25 22:31, 20F

01/25 22:33, , 21F
還是說 只有你認定的才是真理 是正確?
01/25 22:33, 21F

01/25 23:42, , 22F
怎麼那麼老愛針對我?針對我的都會被水桶喔,不要怪我沒先說
01/25 23:42, 22F

01/25 23:48, , 23F
= =)/報告 你這句 我已經聽過蠻多次了...
01/25 23:48, 23F

01/25 23:49, , 24F
你可以對任何事情提出質疑 但是不能被質疑 你意思是這樣?
01/25 23:49, 24F

01/26 00:18, , 25F
而且還用移花接木之手哦 超可怕的 XDDDDDD
01/26 00:18, 25F

01/26 00:20, , 26F
我沒有說誰 請勿對號入座 XDDDDDDDDDDD
01/26 00:20, 26F
--公告的部份請大家... 儘量別聊天 謝謝

01/26 12:28, , 27F
我是舉以前板烤的例子→你就認為我在針對你→然後你就針對
01/26 12:28, 27F

01/26 12:29, , 28F
我說「你還想坳什麼」「只有你認定的才是真理」
01/26 12:29, 28F

01/26 12:30, , 29F
是了所以「以前的例子」都不能舉?那你那句「你可以對任何
01/26 12:30, 29F

01/26 12:30, , 30F
事提出質疑」不就是違心之論?我提出質疑,你提出「我坳」?
01/26 12:30, 30F

01/26 12:31, , 31F
今天我是對事(請你再看一次)我有對誰嗎?"請勿對號入座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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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2:31, , 32F
我絕對不會因為你針對我,而不再舉以前的例子,這是我的聲明
01/26 12:31, 32F

01/26 12:35, , 33F
舉過去的例子絕對不是要批判誰,這點合先敘明.
01/26 12:35, 33F

01/26 16:59, , 34F
針對我的都會被水桶喔,不要怪我沒先說→你在恐嚇板友?
01/26 16:59, 34F

01/26 19:58, , 35F
1.看清楚是誰在喊"被針對"
01/26 19:58, 35F

01/26 19:59, , 36F
2.你用"模糊地帶"在解釋版烤的贊助 但是當時已經請站方解釋
01/26 19:59, 36F

01/26 20:00, , 37F
這樣算"刻意重複敘述"你所不認同的事情 不就是在"坳"
01/26 20:00, 37F

01/26 20:02, , 38F
不然請問哪來的模糊地帶? 資金流向? 使用?
01/26 20:02, 38F

01/26 20:03, , 39F
3.我從來都沒針對誰 我都是針對"事情"再做解釋 單純化
01/26 20:03, 39F

01/26 20:04, , 40F
但是 L鄉民 你一直在用猜測 懷疑 假設 的預設立場在敘述...
01/26 20:04, 40F

01/26 20:06, , 41F
4.你自己要拿板考資金當例子 又不讓人反駁 ??
01/26 20:06, 41F
※ 編輯: gun5566 來自: 114.33.42.8 (01/26 20:23)
文章代碼(AID): #1IupN1mo (TaichungB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