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upershoot 遭檢舉推文 一案

看板TaichungBun作者 (惦惦)時間10年前 (2014/01/08 22:18), 編輯推噓3(3012)
留言15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被檢舉人: supershoot 文章代碼: #1Ip14kAp 被檢舉違規事項: 作者 CoCoChanel (可可香奈兒)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請益] 明天夜市有哪些? 時間 Tue Jan 7 22:37:31 2014

01/07 22:48,
可悲的地圖痴 文心比逢甲遠…
01/07 22:48

01/07 23:12,
講文心比逢甲遠 自然有所本 還頂 再噓
01/07 23:12

01/07 23:13,
更正 逢甲比文心遠
01/07 23:13

01/07 23:15,
樓上人真好特地g圖 不過他看的懂嗎
01/07 23:15
相關裁決: ─────────────────────────────────────── 1. 引用板規 Ⅱ、發表文章相關規範 12. 發文或推文中含有對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引戰、嘲諷、 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引戰文,若出現在團體文章中,以起源者作處分對象。  -爭吵、戰文之發言由板主來判定其是否有到爭吵之線,任何人皆可檢舉。 唯應板務繁忙,對於特定對象之侮辱或騷擾,請被侮辱者親自檢舉, 其餘一概不受理檢舉。 -以上劣退,水桶兩周 2. 被檢舉人推文內直接惡意攻擊發文板友,故依上述第1點描述 裁決水桶14日─────────────────────────────────────── 以上。 -- ==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42.8

01/08 22:51, , 1F
釣魚正流行
01/08 22:51, 1F

01/08 22:52, , 2F
曾經太過年輕
01/08 22:52, 2F

01/08 23:04, , 3F
這是針對特地對象(原PO)的推文 依板規需原PO本人檢舉才
01/08 23:04, 3F

01/08 23:05, , 4F
受理 但檢舉者並非原PO喔
01/08 23:05, 4F
唯應板務繁忙,對於特定對象之侮辱或騷擾,請被侮辱者親自檢舉, 板主目前在板務上不繁忙,如板務過重,會告知檢舉人,請當事人自行檢舉。

01/08 23:32, , 5F
會覺得逢甲比較近大概是因為環中直接被忽視了...太順暢XD
01/08 23:32, 5F

01/09 00:47, , 6F
版主到底熟不熟板規..
01/09 00:47, 6F

01/09 01:26, , 7F
贊同板主的裁定,這傢伙的回文都很引戰。
01/09 01:26, 7F

01/09 03:04, , 8F
唔那我要檢舉他嘛 我以為台中版噓噓人常駐很正常
01/09 03:04, 8F
※ 編輯: gun5566 來自: 61.218.159.54 (01/09 09:17)

01/09 10:33, , 9F
隨意
01/09 10:33, 9F

01/09 20:38, , 10F
噗..板主又在以自己的方式解讀板規了 不過原PO同意檢舉
01/09 20:38, 10F

01/09 20:39, , 11F
所以這篇判決沒有問題 針對特地使用者的推文需本人檢舉
01/09 20:39, 11F

01/09 20:40, , 12F
在於若本人都肯原諒推文者了 那板主又何必多事? 在刑法
01/09 20:40, 12F

01/09 20:41, , 13F
上公然侮辱本來就屬告訴乃論 這跟之前stockking11推文的
01/09 20:41, 13F

01/09 20:42, , 14F
無差別攻擊 是完全不一樣的 他的侮辱並無針對特定人士並
01/09 20:42, 14F

01/09 20:43, , 15F
有引戰之嫌 所以誰都能檢舉
01/09 20:43, 15F
文章代碼(AID): #1IpLv9GX (TaichungB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