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kkoowwee1102 申訴 #1IOiIpC1 未處理一案
申訴人 :kkoowwee1102
申訴文章:看板 L_TaiwanPlaz 文章代碼 #1IOiIpC1
申訴主旨:小組長的公告. 前版主丟下的爛攤子.
申訴內容:
煩請處理一下吧
另外, 本人對人身攻擊的處理前版主都丟下不管就落跑了,
順便處理一下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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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說明:
引用原小組長文章
根據上下文解讀,
板規對於政治色彩一詞之限制乃為「大台中地區的政策議題」,
亦即板規允許「無政治色彩之大台中地區的政策議題討論文」,
其餘政治文(除政治新聞需援引 二-Ⅰ-6 之註解 外)皆禁止,
「公民活動是否應列入板規禁止範圍」此乃板主制定板規權,組務並不干涉,
唯其現行板規並未對於「公民活動」有其它規範,
故以現行板規而言,需請板主重新考量並改判此案件。
weedyc @ TaiwanPla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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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內容處理說明:
(一)依板規:
13. 本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傳文
(唯可討論關於大台中地區的政策議題,但討論內容勿帶有政治色彩)
故,發表於台中板之所有文章需受此一法條約束,有違之處需當裁決。
提出說明如下:
1.相關之所有揪團文內容無違揪團規定,故「揪團」無議。
2.參閱本板文章代碼:#1ILgLQ5w
公民行為之「終極目標」是政治活動,在尚未有政治行為前屬「公民行動」,
相關行動,不受上述板規規範。
小組長裁示:「需請板主重新考量並改判此案件。」
但再次確認相關規定,『裁決無違』。
3.補上相關說明圖示,以示本件案例。
活 (公民行動起→→→→→→→→→→ 政 →→→→→→→→→→→政治活動終) 終
動 集會、遊行 ← 公 治 政 → 選舉、組黨 極
發 公民行動 號召、宣傳 ← 民 分 治 → 立法、行政 目
起 政策監督、討論 ← 行 割 行 → 權力、協商 標
(無受政治之影響) ← 為 線 為 → (管理眾人的事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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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身攻擊部份,因相關資料無法查證及辦理,請申訴人另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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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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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
依文章代碼:#1IZuThkS [公告] 板規 [徵求] 施行細則 說明
2013.11.26 00:00 後,發文標題[徵求]需符合[交易]文資格
發文前請先確認是否符合 登入次數必須高於300次,發文超過5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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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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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於內容說明,亦即不論公民行動是直接參與還是間接參與,
都是「公民行動」,不受板規禁止政治文規範。
公告內已明定「公民行動」與「政治行為」之不同,故板規部份暫不異動。
※ 編輯: gun5566 來自: 61.218.159.54 (11/27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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