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房友是小偷!
以下故事很長
不過頗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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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終於爆發
某房友筆電和一條新內褲消失了
(東西都在他房裡 房門鎖著的)
說明一下我們這層住的人
A房客 消防人員 (受害者=>筆電和內褲消失)
B房客 (和式桌子消失)
C房客 實習老師 (我男友=>電風扇、鞋墊和換機油的工具消失)
D房客 小偷 (電風扇、電視強波器 確定是他偷的 之前自己承認也拿出來歸還)
E房客 本人 (以上皆為男生~只有我是女生=>電視強波器消失)
其實在筆電消失的一個禮拜前
就因為有大小東西消失
有部份他已經承認也同時歸還
此時就已經讓房東請他搬走
也有跟房東說要報警
房東卻說都是些小東西
報警會被笑或很丟臉之類的話語
叫我們不要計較
反正都要叫他搬走
"也給他一兩個禮拜的時間找房子"
(重點就是這句話 想害死我們
是要給他更多時間把我們東西偷走嗎???)
就在今天
A房客為消防人員
已經有五天沒回家
今天一回家
就發現筆電和一條新內褲不見了
把B、C、E都叫醒~
我們一聽就知道
一定是D房客偷走的~(D房客此時不在)
當下真的很憤怒 氣房東為什麼還要給他時間找啥房子
分明就是對我們不利~
這下好了
總該報警了吧~
不想理房東
我們就直接報警~
早上警察來
啪拉啪啦的講了一堆
什麼要有證據呀!
不能違法開門搜查呀!
一切要照規定來的一些官方說法~
最後房東也來了
決定等D房客回來請他開門讓我們進去看看
(當然還是要他同意)
散會之後~
A、B房客各自回房
C房客趕去學校辦活動
E(我)決定去買吃的
搞了五六個小時早餐沒吃
正出門要買午餐之際
開門~就看到D房客走上來
我有點嚇到的往後退
想說讓他進門
沒想到他沒進門
繼續往頂樓走~
我立刻敲A、B房出來
讓他們守住樓梯口~
而我就先去買午餐~
回來時~
我去頂樓看~
兩個警察正圍著D房客~
這時我聽A、B房客跟我解釋
原來他躲在頂樓更上面的縫裡面
(要再爬梯子上去)
據他們所說
一上去時並沒發現他
還以為他飛簷走壁逃掉了
沒想到藏在更高的縫裡面
(那裏很窄、很髒)
他居然說他在那裡睡覺
根本不合理~
這次這兩個警察比較有power一點
用了他們自己的方法和說法
讓D房客開門
我們看到的是
一堆皮夾(已無證件在裡面)
一堆手機零件外殼
一堆電腦拆過的零件
一堆大大小小的電器
以上雖說無證據說他是小偷
但感覺上他就是慣竊
但終究沒看到A房客的筆電~
後來也去看了他的機車車箱
然後上樓再一次的看了D房客的房間
沒想到終於看到A房客的內褲
太感動了~
警察立刻請他們的隊員帶手銬上樓
將D房客銬起來
看到這裡~
請大家不要同情他~
因為這整個過程~
D房客一直威脅警察
說他們不要亂來喔
不要亂銬喔!
還說要告警察誣告
一整個過程都說他沒有偷東西
一直再狡辯~
也說內褲是他的~
總之D和A就被帶回警察局做筆錄了
過一段時間~
他們和警察又回來了~
我問了一下~
沒想到他去警局也一直強辯內褲是他的~
而這次回來~
是要再度看他的房間~
結果這次他居然說拿出搜索票呀~
警察拿他沒輒~
又帶回警局~
然後又過了一段時間~
經過警察的努力逼問之下~
警察又帶著D房客回來了~
這次他將D房客房門打開~
然後說D房客承認筆電是他拿的~
D房客說他願意把筆電還給A房客~
但是請A房客不要提告~
A房客當然說好呀~
因為A房客知道就算他不告
人家也會辦他(因為這是公訴罪~)
只能說D房客是白痴~
然後警察就帶D房客去拿筆電~
而A房客在警察局等候~
後來E(我)和B房客也過去警察局稍為補充說明一下
而筆電和D也在這時候回到警察局了~
筆電是被他藏在全聯的置物櫃裡~
(還真的聰明呀~不過真的很賤~)
此時此刻~
我真的覺得D房客是他媽的大混蛋~
即使在內褲被發現之際
我還是有點相信人性本善
也許筆電真的不是他偷的~
因為他一直否認~
害我都有點相信他了~
沒想到幾個小時前還在嗆警察說要告警察誣告的人
真的是一個小偷~
怎麼會有這麼不要臉的人呀~
東西明明就是他偷走的~
還可以大言不慚的說要告警察~
真的是王八蛋~
不過失竊的東西可以找回來~
(雖然不是我的~ >"<)
但是我真的好高興~
因為這種失竊的東西找回的機率
幾乎是微乎其微~
而警察也跟我們說~
今晚開完偵查庭~
他就會被交保~
等到法官判決還得一段時間>"<
唉~
沒想到這麼大費周章的把他捉住~
一下子就可以交保出來~
現在超害怕他又回來報復我們或是再度偷東西~
該怎麼辦~
該怎麼辦呀~~~~
媽呀~
很想把他鎖在外面~
不要讓他進來~
最後
我想說~
還是有很夠力
很願意幫忙的警察的~
很感謝那個逼問出筆電下落的警察
超讚的啦~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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