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手語入法 文字請再斟酌消失

看板TW-language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9/15 01:13), 8年前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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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聯合新聞網民意論壇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602413?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本文認為「自然手語」取名有疑議,應改稱「社會手語」。 文化部召開「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聾友建議台灣手語應是固有族群之自然語言 。鄭麗君部長回應:「國家語言是複數、平等的概念,每一種語言都是世界的文化資產, 台灣固有族群語言以及手語都要視為國家語言。」 在此信手拈來手語長期遭受社會制度不公不義之現象:一、筆者曾於南部某大學參加博士 班口試,遭遇某教授以「手語無聲,不屬語言」之否定觀點,批評筆者《從中國「文字學 」論台灣當代聾啞社群之「手式文字」》碩士論文不具學術價值。二、筆者曾在民意論壇 發表〈語文競賽,手語也要舞台〉,呼籲教育部公費留學政策,各類學門應該設計「無聲 語言人才」留學深造管道,否則瘖啞學子將如何取得「擬留學國語文能力證明」?可嘆迄 今仍是問題高懸。三、中研院「語言學所」與「歷史語言所」自創所以來,傾盡人才、金 錢致力於「有聲語言」領域,可曾注重「無聲語言」領域? 草案建議再字斟句酌,留意正名之重要性:一、「社群」與「族群」定義之異:所有使用 手語者,並非共享相同祖先、血緣之族群關係,而是「具相同特性」之社交關係,故應正 名「社群」。此外習得手語者,未必源自「媽媽的話」,若欲復振手語之「母語」,如此 詞彙有待商榷。二、「社會」與「自然」語言之別:任何語言系統,絕非天授神賦、自然 而有,皆須經過人類社會長期共同創制、學習、傳承經驗,須依附於社會產生發展,應正 名「社會手語」。 瘖啞社群積鬱已久,企盼立法院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及早還我公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54.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W-language/M.1505409221.A.B6B.html ※ 編輯: pflim (49.217.154.240), 09/15/2017 01:13:53

09/15 04:03, , 1F
文章代碼(AID): #1PkhZ5jh (TW-langu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