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刑警餐敘巧遇黑道被記大過 案情逆轉!法院撤銷處分

看板TPC_Police作者 (性愛戰神)時間3周前 (2024/04/20 00:23),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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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餐敘巧遇黑道被記大過 案情逆轉!法院撤銷處分 12:322024/04/19 中時 賴佑維 陳朋翔與朋友餐敘時,因正義會朱姓副會長拜訪朋友,眾人同框吃飯,遭記一大過。 他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撤銷處分。可上訴。(賴佑維攝) 桃園市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陳朋翔,在2022年12月9日與朋友餐敘時,因正義會朱姓副會長 拜訪朋友,眾人同框吃飯。 陳朋翔表示,當時不知道對方身份,更不可能記得所有黑道的臉,仍遭記一大過。 他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陳說法合理,撤銷處分,可上訴。 陳朋翔當時任職龜山警分局偵查隊長,該案經考績會決議記過兩次,警察局提復議,決定 以與特定對象接觸未報准、邀請同仁參加飲宴、勤務中飲用酒類,合併記一大過。 陳復審後,保訓會駁回,為此提行政訴訟。 陳朋翔表示,當天到徐姓朋友家進行案件諮詢,帶掃黑相關業務小隊員前往,結束時是用 餐時段,友人點外賣吃晚餐。 恰好綽號「龍哥」的人前來拜訪朋友。陳朋翔說,不知道龍哥就是朱男,也不可能記得所 有黑道的臉,是1個半月後媒體揭露,自己被叫回辦公室,才知道龍哥真實身分。 桃園市警局則說,起初陳朋翔稱是受友人邀請參加餐敘,事後也無公務紀錄,顯然是辯駁 之詞。陳在勤務中和員警與朱男吃飯也是事實。 陳也自承覺得朱不單純,才先行離席,顯然已經預見與會人員疑有背景複雜情事,事後卻 未查證,也未報備,違失情節明確。 友人證稱,當時詢問陳朋翔,遇到有人圍標該怎麼處理,結束正值用餐時段,才叫菜到家 裡吃。席間朱跟他妻子來拜訪順便一起吃飯。 他也說,朱跟陳朋翔並不認識,自己也沒提到朱的名字,因為自己都是叫他龍哥。 法院表示,陳朋翔主張當下不認識朱男,堪信為真。 法院也提到,社會一般常情,會認為「與陌生人意外相逢,並無重要性。」 就算認為龍哥身分有問題,也無主動調查的必要性。 法院也說,陳朋翔不可能記得所有黑道份子的臉。 感覺龍哥有問題,也沒有主動調查的必要性。 否則餐敘期間遇到他人加入飲宴,縱使覺得他不重要,也沒談論敏感話題,只要「感覺」 身分「可能」有問題,就必須調查,無疑將使刑警為保護名節,浪費太多資源調查隱私。 法院最後認定,陳並無與特定對象不當接觸交往未報備的行為,加上處分內容有相關違誤 ,撤銷復審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419002297-260402 是巧遇啦!大家不要誤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11.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713543828.A.5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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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樓下新聞同個刑事伯還以為是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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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08:25, 3周前 , 2F
以後都用這招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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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09:41, 3周前 , 3F
勤區警員被他轄查獲案件:你怎麼不認識這人?處分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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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09:41, 3周前 , 4F
04/20 09:41, 4F

04/21 14:28, 3周前 , 5F
阿勤務中飲酒直接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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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59, 3周前 , 6F
餐敘這種東西最好都不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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