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明顯沒有犯罪的報案還是要寫報告書給地

看板TPC_Police作者時間3月前 (2024/01/18 08:12), 編輯推噓5(502)
留言7則, 5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幫別人問的 他最近遇到一位報案人 內容稱對方瘋狂檢舉他的家 已經騷擾到他 問報案人說檢舉事由是真的還是謊報 對方說有些是真的,但有些只是被勸導改善而已 然後又說他有幾次在他家附近走動,讓他心生畏懼 去傳犯罪嫌疑人詢問 對方說有檢舉,但也有檢舉其他人 看起來這種也沒有強制罪或恐嚇的嫌疑 因為沒有使用非正當手段,且沒有經常、連續性出沒在他家 這種案子還要寫刑事案件報告書上去給地檢署嗎? 但不送會不會被報案人投訴吃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215.2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705536729.A.C0C.html

01/18 08:27, 3月前 , 1F
如果有提告,可以用檢送偵查卷的方式函送地檢參辦
01/18 08:27, 1F

01/18 09:30, 3月前 , 2F
函送資料?
01/18 09:30, 2F

01/18 10:03, 3月前 , 3F
好奇怎麼會這樣問?如果你是偵查隊理應會知道除了報告書
01/18 10:03, 3F

01/18 10:03, 3月前 , 4F
還有核偵或是函送資料等方式
01/18 10:03, 4F

01/18 21:36, 3月前 , 5F
函請參辦
01/18 21:36, 5F

01/20 03:58, 3月前 , 6F
核某某某對於涉嫌違反某某罪顯有疑議,惟告訴人某某某
01/20 03:58, 6F

01/20 03:58, 3月前 , 7F
堅持提出告訴,故依法函請貴署參辦
01/20 03:5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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