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重車教士」網路公審警察9網友留言罵垃

看板TPC_Police作者 (睏霸數錢)時間8月前 (2023/09/12 19:39), 8月前編輯推噓17(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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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a_es-o0 ] 作者: onceheart (c(^ w ^)a∫)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重車教士」網路公審警察9網友留言罵垃 時間: Mon Sep 11 11:47:00 2023 三立新聞 2023/09/10 11:21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重車教士」網路公審警察9網友留言罵垃圾  法官全判拘役 ▲陳姓網紅自稱教士,在重機界小有名氣。(圖/翻攝臉書「重車日誌-教士」) 經營臉書粉專「重車日誌-教士」的陳姓男子,不滿蔡姓警員取締騎乘重型機車的友人, 將取締過程影片分享臉書,還稱「劣警」,9名網友留言跟罵說「下西下井」、「拉雞」 、「垃圾」。台中高分院審結,認為陳等10人網路發言、留言已構成侮辱非善意,維持原 判依公然侮辱罪分判10日拘役;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109年12月27日,陳姓男子收到鄭姓友人傳給他的影片,內容為鄭騎重型機 車遭太平警分局蔡姓警員攔檢、開罰的過程。陳男竟將影片PO到自己的臉書粉專「重車日 誌-教士」,以「請大家盡量分享讓車圈看見台中市的劣警的模樣」。 影片一出,包括蔡姓、高姓、朱姓等9名網友也在下方留言說,「這警察ㄧ整個剛嗑完的 樣子」、「不要領納稅錢幹這下西下井的事」、「我是你兒子都感到羞恥」、「拉雞基層 」、「最G8的廢X警察」、「無能警擾民」、「垃圾警察」。蔡員得知後,對陳等10人提 告。 其他人也說,這是公權力的迫害,相較執法人員,人民是弱勢的一方,且事後證明該張罰 單是無效罰單,是針對人民被欺負的事撻伐。還有人稱,言論涉及公共事務評論,是希望 警員執行公務可改正等。 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轉貼影片雖未對警員指名道姓,但已標註太平派出所員警,影片也 拍到警員清晰側臉。縱使對可受公評事評論,卻以公然侮辱方式為之,各依公然侮辱罪判 均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陳和其他8人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 法官認為,陳等人雖辯稱是就警員開單可受公評一事評論,然現今網路發達,各種「意見 」充斥網路,更應責以行為人較重的「善意義務」,在網路上謹慎發言,否則就會有「眾 口鑠金」、「千夫所指」現象。 法官說,陳男以「請大家盡情的分享讓車圈看見台中市的劣警的模樣」開頭,以劣警稱呼 已有侮辱之意,其餘人也是用貶低他人粗鄙言詞,均非以善意發表言論,認為原審無違誤 ,駁回上訴。 https://star.setn.com/news/1351345 備註:事由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reel/229014215301039 -- 某些地方翻轉社團、路權仔罵更兇的,好像都沒在怕會被告的欸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6.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4404030.A.C80.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Qsam (1.200.43.17 臺灣), 09/12/2023 19:39:45 ※ 編輯: Qsam (1.200.43.17 臺灣), 09/12/2023 19:42:44 ※ 編輯: Qsam (1.200.43.17 臺灣), 09/12/2023 19:47:36

09/12 19:58, 8月前 , 1F
這群就是自認法學素養很高的那種
09/12 19:58, 1F

09/12 20:01, 8月前 , 2F
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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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0:19, 8月前 , 3F
難得法官有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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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0:52, 8月前 , 4F
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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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08, 8月前 , 5F
只能說會挺的還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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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30, 8月前 , 6F
有些人掌握了一些話語權就開始膨脹,現在翻車了
09/12 21:30, 6F

09/12 22:18, 8月前 , 7F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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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8:35, 8月前 , 8F
太爽啦 這法官給推
09/13 08:35, 8F

09/13 09:56, 8月前 , 9F
帥喔,年終獎金提早入袋
09/13 09:56, 9F

09/13 10:10, 8月前 , 10F
笑死
09/13 10:10, 10F

09/13 20:25, 8月前 , 11F

09/14 08:25, 8月前 , 12F
路權仔通常都拿著科大學歷裝四大法律系在噴警察
09/14 08:25, 12F

09/14 15:38, 8月前 , 13F
這種事情判的好,再亂罵啊!人民自己做不好還可受公
09/14 15:38, 13F

09/14 15:38, 8月前 , 14F
評之事勒,法律讀好再出來當網路大神,台灣就是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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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5:38, 8月前 , 15F
言論自由,網路亂象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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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0:45, 8月前 , 16F
可受公評歸可受公評,沒人說你可以妨害名譽啊
09/14 20:45, 16F

09/14 23:34, 8月前 , 17F
FB調得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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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3:45, 8月前 , 18F
沒用假帳號的話不難找人啊
09/15 03:45, 18F

09/15 20:11, 8月前 , 19F
都被起訴了也不幾千和解一下 嘖嘖
09/15 20:11, 19F

09/16 20:14, 8月前 , 20F
推法官,並非所有的發文內容都可以毫無設限
09/16 20:14, 20F
文章代碼(AID): #1b04u2Yx (TPC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