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包庇女友經營應召站 為保退休金易服社會勞動遭打臉

看板TPC_Police作者 (廢文權威)時間1年前 (2022/10/31 01:02),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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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包庇女友經營應召站 為保退休金易服社會勞動遭打臉 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725312 ---- 新聞內容: 屏東一名警員包庇女友經營應召站,洩露警方臨檢勤務等訊息遭判刑確定,執行檢察官認 為其身為警察知法犯法,不准易服社會勞動。該名警員因入監服刑退休金可能不保,以檢 察官指揮程序有瑕疵等理由提起抗告,遭屏東地院駁回。 據了解,該名員警2017年起包庇女友經營應召站,以手機翻拍警方擴大臨檢及取締酒駕勤 務表給女友,以免應召站人員被查獲,另以查捕逃犯、失蹤人口等不實理由,利用警用系 統查詢他人個資,檢方偵辦時一度認定,其曾利用休假時擔任應召站馬伕。 屏東地院一審以該員警包庇他人圖利媒介性交、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以公務電腦查 詢他人個資,犯公務員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因其 公務員身分加重其刑,均不得易科罰金,且身為警察長時間包庇女友媒介性交、猥褻犯行 ,敗壞官箴,亦未宣告緩刑。該警員不服上訴遭駁回,判刑確定。 不過該名員警認為,其犯後坦承犯行,已有悔意,從警31年因該案遭停職,退休金可能不 保,已付出慘痛代價,其母年事已高且罹癌,亟需家人陪伴、照顧,檢察官未給予說明機 會,即在傳票上逕行載明「要入監服刑」,剝奪其易服社會勞動的機會。 法官認為,執行檢察官本就可綜合評價,衡酌受刑人是否准予易服社會勞動;本件執行檢 察官以受刑人身為警察,竟包庇女友經營應召站,以私害公等理由,不准易服社會勞動, 且已給陳述意見機會;若因此無法領取退休金,是因其身為公務員卻洩漏職務資料,包庇 女友經營應召站造成,母親罹癌等理由也非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的要件,抗告駁回。 ---- 說好的檢警一家呢? 而且台灣的監獄不是已經人滿為患 想進去都很難? 執行檢仔不知道在想什麼? 想幫國庫省退休金? 還是因為經營的應招站太血汗比殺人放火還嚴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66.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67149357.A.7C2.html

10/31 01:14, 1年前 , 1F
女友或家人開特種行業又不違法,只是拍勤務表才是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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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帳號專門來貼警察負…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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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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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帳號專門來貼警察負面新聞!不是不能貼,是...額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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