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私吞七千八百元現金!基隆偵查涉貪起訴

看板TPC_Police作者 (臺語是客家話)時間1年前 (2022/10/30 10:02), 編輯推噓2(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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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https://www.nownews.com/news/5960258 ---- 新聞內容:私吞七千八百元現金!基隆偵查涉貪起訴 111-10-29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名劉姓偵查佐,去年九月在處理一件七千八百元的拾得物案件時,竟利用一張被人拾獲的身分證,在製作領取遺失物公文時,私下將現金納為己有,原失主發現現金被冒領再次報案,全案經審查後,基隆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偽造文書等罪將劉員起訴,恐遭罰五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全案源於一名中年男子,當時因不滿曾被警員開罰單,因此在去年九月某天酒後,前往派出所門口將身上的七千八百現金丟在地上,再撿起來後說自己撿到錢,並要求值班警員受理報案,否則就要檢舉對方吃案;值班警員口頭勸退對方無效,只好依規定受理報案,再將該筆現金送交偵查隊辦理公告招領。 沒想到,該名失主竟一個月後,再度到派出所稱他收到公文指出,自己的現金已被人領走,但現金是他刻意丟下的,他認為公告期間未滿,理應自己能領回這筆錢,警方聽聞此事察覺有異,向分局通報。 經分局查閱製單時間與領取人身分,發現是一名黃姓女子將款項簽領走,原當天負責處理拾得物的偵查小隊當天休假,而是由劉姓偵查佐返隊協助處理,因此分別通知黃女與劉員到案釐清,劉員稱自己擔心公文累積太多,才會幫忙處理,當天看到黃女身分證,誤以為她就是失主,就製單讓黃女簽領,但黃女聲稱自己沒領走錢,只有領回遺失的身分證,雙方在現金部分供稱不一致,等於七千八百元的現金下落不明。 事後劉員見紙包不住火,坦承犯行,檢方訊後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函送法辦,將面臨五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三千萬元以下罰金,目前已由警政署核定停職。(編輯:林莞茜) ---- https://bit.ly/2XVose2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U20 5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230.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67095372.A.AC3.html

10/30 10:27, 1年前 , 1F
自己拾得自己的錢,洞挖這麼大還要跳也是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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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1:45, 1年前 , 2F
是有多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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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1:46, 1年前 , 3F
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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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18, 1年前 , 4F
怎麼報假案的都這麼剛好遇到貪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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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23, 1年前 , 5F
奇葩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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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41, 1年前 , 6F
這樣沒有報假案的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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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42, 1年前 , 7F
駐地都有監視器,他自己丟在地上自己撿起來為何要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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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43, 1年前 , 8F
檢舉就檢舉啊,要是我才懶得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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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43, 1年前 , 9F
這種事督察組不挺督察組可以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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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56, 1年前 , 10F
這是一個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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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3:52, 1年前 , 11F
前面那個酒空怎麼好像變得理所當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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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4:19, 1年前 , 12F
這樣丟錢的那個算不算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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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4:21, 1年前 , 13F
沒問題 幫你受理拾得 再函送刑法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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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4:25, 1年前 , 14F
7800直接變證據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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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4:25, 1年前 , 15F
拾得物直接扣押當證物去等檢座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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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4:30, 1年前 , 16F
另外說不受理要檢舉算不算恐嚇 逼公務員登載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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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4:33, 1年前 , 17F
當抱著食乙獸的態度做事 很多智障都會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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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6:29, 1年前 , 18F
檢舉人:隨便挖挖洞結果怎麼有人跳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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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7:59, 1年前 , 19F
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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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8:14, 1年前 , 20F
飛使哺king要來噓文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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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8:56, 1年前 , 21F
我什麼總會有人想貪這點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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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20:18, 1年前 , 22F
刑法214會成立嗎?不是要有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的結果嗎?
10/30 20:18, 22F

10/30 20:18, 1年前 , 23F
如果是我會真的不會受理,駐地監視器先copy起來,真的是歸
10/30 20:18, 23F

10/30 20:18, 1年前 , 24F
剛欸來亂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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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20:20, 1年前 , 25F
7800也要拿,這種真的要免職,不知道之前的天龍國某分局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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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20:20, 1年前 , 26F
隊長被免職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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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1:16, 1年前 , 27F
這個能送登載不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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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3:32, 1年前 , 28F
低能鵝不要來夏夕夏景 都已經夠黑了還添亂
10/31 03:32, 28F

10/31 07:28, 1年前 , 29F
能送喔!之前有個公車司機為了客運公司能記功,聯合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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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7:28, 1年前 , 30F
太故意假裝掉錢和證件在公車上再撿來派出所,我請示值
10/31 07:28, 30F

10/31 07:28, 1年前 , 31F
日檢座表示我們的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是無須實質審查,
10/31 07:28, 31F

10/31 07:28, 1年前 , 32F
必須經他人聲明或申報即有登載義務,檢座就叫我辦他
10/31 07:28, 32F
文章代碼(AID): #1ZNTjCh3 (TPC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