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控介入勞力士買賣糾紛...臺南警嗆「列警示帳戶」 遭記申誡二次

看板TPC_Police作者 (臺語是客家話)時間2年前 (2022/05/08 19:54), 編輯推噓3(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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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246719 ---- 新聞內容:被控介入勞力士買賣糾紛...臺南警嗆「列警示帳戶」 遭記申誡二次 111-05-08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有網友臉書社群貼文指控,臺南市警五分局員警介入民事買賣糾紛,員警還私訊表示要請其友人製作筆錄,並揚言將網友直接列為「警示帳戶」,網友質疑該員警未依法行政,市警五分局指出,本案張姓員警是受託幫友人查證是否遭人詐騙,惟其溝通過程未僅守份際,遭人非議影響警譽,將記申誡二次處分以示警惕。 網友貼文指控:「三月十二日某臺南酒店老闆娘密我,說要購買我家父的勞力士手錶,但卻因為她人在臺南,所以要我南下跟她面交,我也幫她保留了並且安排三月廿五日下去,因為這時間拖太長,二來臺北下去一趟很遠,因此我要求她匯款訂金一萬,也有通話告知訂金就是我若毀約就賠她兩倍,相反的她若毀約訂金將沒收。但三月廿五日面交的時候,我們到高雄Rolex rsc面交,足足三小時時間,錶也是真的,家父當時購買的發票配件什麼都齊全。她卻又說因為手腕太小尺寸不合,所以就毀約了,表明自己不能購買,我也明白告知,訂金意義就是我為她保留,如果我提早賣別人,那我賠兩倍,但反之她若毀約,訂金我就不還了,因此我沒收了一萬訂金。 網友表示:「當下情況都說好,但是隔天臺南市某警官利用職務之便,用臉書私密我,對我告知要將我帳戶列警示帳戶,但其實明白都知道民事上糾紛,這位警官卻揚言要她朋友做筆錄,且要直接列我帳戶為警示帳戶,面對這樣的對話,明明就是毀約的糾紛,卻因為這位酒店老闆娘認識警官就升級成了刑事案件?而這位警官還親自私訊我要直接列警帳戶,這還是依法行政嗎?Rsc驗證是真品,也特別安排時間下去了,再者也為她保留了大半月,換來的是說我知民法然後詐騙她?各位認為呢?五月六日我果然就收到了臺南五分局警局通知書詐欺與妨害名譽。」 「試問:如果一般民眾因為訂金問題,到了警局報案,會直接升級成詐欺嗎?還是僅僅因為認識警官,所以變相受理並且升級?試問:現在警官都能利用職務之便,用個人臉書帳號私密說要直接列警示帳戶嗎?都不是由公家機關發文告知,而是私底下私訊,並用威脅的口吻告知嗎?試問:我從頭到尾都僅僅因為事情發問,在社團內貼出對話內容詢問該怎辦,這個老闆娘真實姓名,頭貼她也沒放,也沒公告她是誰,到頭來卻成為妨害名譽了?前陣子還在笑華燈初上怎麼那麼扯,電視劇才會有的情節,現實生活都被我遇到了」。 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議,網友表示:「一萬換刑事罪行定讞!非常划算,我告訴你我要是那個小姐絕對不會跟你和解」、「笑死我,你是親友團膩,一直護航女方」、「這種是要什刑事罪行定讞?!唬誰呢!你應該是買家那邊的無知小朋友吧,跟那個警官一樣無知,都什麼時代了,還想用以前售服恐嚇」、「手中證據齊全,就可直接上地檢署按鈴對這警員提告,不需要再透過警方提告,以免官官相護吃案」、「臺南五分局耶」、「告了不一定起訴,起訴不一定成立」、「警察這樣喬事情沒問題嗎?不按條例做事的嗎?現在資訊這麼透明還想要當黑警?」 「勞錶帶太長可以改啊!裝笑為」、「買勞力士卻為了一萬塊而起爭執?蠻好笑的」、「當下不買就不買,一萬扣除車馬費還有檢驗費那些成本不就好了嗎?還要把事情搞那麼複雜」、「對於這種私下聯繫替所謂朋友處理恐嚇的警員,直接具名督察室檢舉」、「我不知道你有沒有贏面,因為你白紙黑字上沒提到交易不成功訂金一萬元沒收,你說通話記錄有,那你跟對方通話有錄音了嗎?假如,你這重要部分沒錄音,會變成你很吃虧,因為你拿不出任何證據,反而是你不利,還有那個警察慘了,他淌了一場大渾水,他自己也很有事了…」、「錶帶可以調整啊好無言」、「警察 名聲越來越臭囉」、「好厲害哦有認識的就是不一樣,後臺好像硬硬,等後續」、「警察就是大」、「我比較想知道哪位警察大人,好大的官威」…。 也有網友認為:「買家一開始也沒說是要自帶,在沒有講明的狀況下,買來送人也是有可能,到後來說自己手腕太小真的很牽強,畢竟是可調式錶帶,而她在面交驗貨前也有機會去專賣店試戴的機會,不用等到花了三小時驗錶才在說些有的沒的,擺明硬凹又不甘願一萬元定金拿不回,才私下找人喬事,就是想嚇嚇賣方會不會看到警察出面就退錢,賣方如果不想再花時間應付,就扣掉車馬費把剩下的錢退她吧,如果想讓她踢鐵板,就申訴警察讓她曉得你不是軟柿子」;也有網友:「只要本身認為被受騙,都能上警局報案,會不會成立詐欺就看檢察官怎麼認定,並不會認識警察 就會升級,而這位警官利用職務之便對於他人行為,可以向警察局督察室申訴,至於在任何場合沒告知任何人對方真實姓名,妨害名譽到法院那邊會不起訴處分」。 臺南市警五分局指出,本案緣於一百十一年三月十二日,五分局張姓員警接獲買主葉小姐以通訊軟體LINE詢問,欲於網路購買二手高價手錶,因擔心遭賣方詐騙,且賣方自稱警察人員,故聯絡張員協助確認賣方身分。張員即以臉書Messenger通訊軟體,私訊賣方詢問警專期別、服務單位及警用電話號碼等,張員了解後,告知葉女應非詐騙,直至雙方面交前,均未介入葉女與林民間之手錶買賣交易。 後因買賣雙方面交時發現手錶尺寸不合,雙方未完成交易,惟賣方拒不退還訂金新臺幣一萬元,故請求張員協助。張員認為本交易因尺寸不合買方無法履約,賣方拒絕退還訂金之行為不合理,且自稱警職人員,擔心此事會對其工作造成影響,故傳簡訊提醒賣方,葉女將提出告訴,可能遭列警示帳戶。 經查張員自稱與葉女結識於一〇三年間,因偵辦案件之需,與該案被害人葉女互留聯絡方式,惟張員未能謹守分際,甚至傳簡訊表示將請葉女提告,並將賣方列為警示帳戶等語,造成民眾非議,且將對話截圖於網路公開,處事不當屬實,影響警譽,已予張員申誡二次處分,以示警惕。 本案葉女認為賣方行為涉有詐欺情事,堅持對賣方提出告訴,五分局依規定程序受理,已通知當事人前來說明,並依法送辦,全案靜待司法調查。 ---- https://bit.ly/3LYG9wX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U20 5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130.1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52010843.A.FA8.html

05/08 20:15, 2年前 , 1F
依規定受理 謝謝指教
05/08 20:15, 1F

05/08 21:09, 2年前 , 2F
時代不同了、警察身分很難吃得開的XDD
05/08 21:09, 2F

05/08 21:12, 2年前 , 3F
依規定受理,照程序通知,真的不要透過私下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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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1:33, 2年前 , 4F
我真的有看過買賣錶的 說可以約在派出所 哈哈
05/08 21:33, 4F

05/08 21:57, 2年前 , 5F
碰過一堆面交的 直接趕出去 媽的低能兒
05/08 21:57, 5F

05/08 22:53, 2年前 , 6F
一堆人和解跑來派出所找警察背書啊 傻了才幫
05/08 22:53, 6F

05/08 23:25, 2年前 , 7F
不受理一大過捏,被警示你家的事啊
05/08 23:25, 7F

05/09 01:09, 2年前 , 8F
我還不受理下去,反正受理沒事,不受理就記過調地
05/09 01:09, 8F

05/09 07:29, 2年前 , 9F
臉書買賣金飾手錶的社團,下面交易地點幾乎都有派出所
05/09 07:29, 9F

05/09 07:43, 2年前 , 10F
賣方自稱警察人員..龜山文山大戰?
05/09 07:43, 10F

05/09 16:41, 2年前 , 11F
誰說民事不能告刑事?那實務上受理一堆以刑逼民的案件
05/09 16:41, 11F

05/09 16:41, 2年前 , 12F
是在哈囉?連律師都很愛遊說報案人說以刑逼民,阿幹怎
05/09 16:41, 12F

05/09 16:41, 2年前 , 13F
麼不順便幫忙寫訴狀自己送地檢好了?面對鬼島鯛民自助
05/09 16:41, 13F

05/09 16:41, 2年前 , 14F
餐真的不用太認真啦,當薪水小偷就好了
05/09 16:41, 14F

05/09 18:11, 2年前 , 15F
還有小朋友買遊戲帳號家長發現後,賣家不給退也要告詐欺,
05/09 18:11, 15F

05/09 18:11, 2年前 , 16F
可撥
05/09 18:11, 16F

05/10 22:30, 2年前 , 17F
老鼠屎下去
05/10 22:30,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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