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情人節「外帶」薑母鴨妹子過夜 警界之星一動作挨告結局逆轉

看板TPC_Police作者 (s0015300)時間2年前 (2022/03/15 20:07), 編輯推噓4(1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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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315/2208276.htm ---- 新聞內容:情人節「外帶」薑母鴨妹子過夜 警界之星一動作挨告結局逆轉 2022年03月15日 12:03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時任士林警分局副分局長張久宜,因能力佳受長官賞識,堪稱是警界明日之星。豈料,他 不顧已婚身分,去年初三(情人節)開公務車「外帶」30多歲薑母鴨店老闆許姓女兒回寢 室過夜,火速遭降調於民防管制中心專員,後來又遭檢舉,他開公務車接送許女,涉犯利 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得利罪,士林地檢署偵結,予以不起訴。 時任副分局長張久宜(55歲),為中央警官學校第55期行政警察學系畢業,後攻讀犯罪學 研究所,曾任台北市警局股長等職務,據悉,其妻也在北市某分局任職,夫妻舉案齊眉。 去年2月14日(大年初三),張久宜輪值班,前一晚到轄區某薑母鴨用餐,席間與老闆許 姓女兒相談甚歡,張也因此被許女姿色給迷倒,餐敘結束約0時31分,直接開士林分局配 發的公務車,「外帶」許女回分局寢室過夜,直到同日11時10分,再次駕駛公務車,搭載 許回返回北投住家。 據了解,讓張久宜「拜倒在石榴裙下」薑母鴨店老闆許姓女兒年約30多歲、未婚、身材纖 細、善於交際,不少顧客也與她熟識。 許女離去時,不巧遭同仁碰見,該名中階警官蒐證後,並記下時序後上報分局長吳慶鴻, 經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屬實,認為張使用公務車供私人交通工具之不法利益,所耗油料費 約50元,因此涉犯刑法第134條、339條第2項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詐欺得利罪。 偵查時,張久宜對客觀行為坦承不諱,但他認為自己並沒有詐欺得利的意圖。經查,張與 蘇姓駕駛各持1把公務車鑰匙,張本來就有使用權限,使用車前,無須經由他人核准,使 用車輛過程,也沒有持公務車加油卡到加油站加油,難認他有何對士林分局或加油站員工 施用詐術。 然而,該公務車是由蘇姓駕駛負責保管,公務車2021年2月間的車輛油費核銷作業,是由 分局行政組承辦檢具相關資料以電子公文逐層呈核,最終由新任副分局長江勛貴核可,難 認張是受他人委託處理財產事務,有何違背任務的背信犯行。 檢察官根據2月份「員警出入登記簿」得知,張久宜平常到轄區派出所督勤時,多次未在 「員警出入登記簿」填載出入紀錄,難認他未如實填寫用車或出入登記,涉有詐欺罪。 對此,張久宜違反規定使用公務車索取得的利益,僅約50元的油料,難認有貪圖此一微小 利益主觀犯意,若以竊盜論之,因不具不法所有意圖,而與竊盜罪構成要件不符,使用車 輛期間損耗油料,非竊取有形的油料,應屬民事求償,與刑責無關。 最後檢察官認為,張久宜身為分局副分局長,不知潔身自處以為同仁模範,竟在值班時間 ,使用公務車接送與公務無關的女性友人往返辦公場所及友人住處,雖已違反機關內部就 人員進出、公務車使用規範,但與詐欺、背信或竊盜等罪構成要件不符,予以不起訴。 張久宜也因該件桃色醜聞,被依嚴重違反「警察勤務規定」、「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常 感情交往處理要點」遭市警局記過2次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黯然倒台後的他,目前任職 民防管制中心專員。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3.100.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47346062.A.361.html

03/15 20:09, 2年前 , 1F
感謝檢座情義相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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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0:28, 2年前 , 2F
看來公車私用都解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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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0:40, 2年前 , 3F
夫妻舉案齊眉 記者很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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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0:50, 2年前 , 4F
民防中心應該很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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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1:05, 2年前 , 5F
哇 又抓出來鞭 是有多恨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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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1:28, 2年前 , 6F
去花蓮的有用加油卡,這樣會成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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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1:42, 2年前 , 7F
人家官的冷凍涼到靠北,基層的各位就等著被玩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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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2:30, 2年前 , 8F
官的冰真的爽欸...基層出事就南北調、山區調,只上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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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2:31, 2年前 , 9F
沒有加班費,然後還只排交整崗,班班都有督勤仔督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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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3:31, 2年前 , 10F
少了繁重加給 主管加給 加班費 一個月可能少領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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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0:05, 2年前 , 11F
肯定是吃沒有加米酒的薑母鴨後才開車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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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2:02, 2年前 , 12F
越調越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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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2:42, 2年前 , 13F
好爽喔 官官難過 官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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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8:13, 2年前 , 14F
薑母鴨妹子圖不上 噓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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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8:15, 2年前 , 15F
出事的官好像不少都去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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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8:32, 2年前 , 16F
官特製無酒薑母鴨,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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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9:19, 2年前 , 17F
點過火的米酒薑母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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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1:09, 2年前 , 18F
50元油料不叫偷喔,開車會耗油是常識吧,哪裡沒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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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1:10, 2年前 , 19F
檢警關係有好成這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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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3:59, 2年前 , 20F
使用竊盜案中,知悉油料耗損算不算主觀犯意一直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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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啊,不過實務上法院判例大部分認為油料消耗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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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的當然結果,概括在整個使用竊盜裡。不然你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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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不用油的腳踏車,也可以依輪胎耗損認為有犯意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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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3:59, 2年前 ,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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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04, 2年前 , 25F
像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1058號刑事判決「……惟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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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騎乘機車必使用其內之油料,乃該類機械運作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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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性質,使用該類機械者之目的(即意圖)在使用該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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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在消耗機械內之油料;此與目的係在直接偷取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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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之人,其行為標的本即在油料,仍有所不同。按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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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竊盜罪係屬以不法所有意圖為主觀構成要件要素之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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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犯,就基於『暫時使用目的』而取他人機車者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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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主觀目的係暫時使用該機車代步,而非在消耗其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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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料,事屬顯然,消耗油料乃使用者取得該機車持有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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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機車之當然結果……難認主觀上有竊取車內之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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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圖,而與刑法之竊盜罪有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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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39, 2年前 , 36F
喔是喔,那耗掉一缸子油50公升1500塊也比照辦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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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44, 2年前 , 37F
輪胎磨耗無法估算金額就算了,油耗金額都檢察官自己都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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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44, 2年前 , 38F
來了,還可以當沒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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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49, 2年前 , 39F
再者,犯意這詞是實務發明,主要用在競合上的吧,竊盜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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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49, 2年前 , 40F
看不法所有意圖,法條哪有什麼犯意。開車就是把油料納為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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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哪裡沒所有意圖,檢察官自由心證很厲害捏,這麼會幫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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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49, 2年前 , 42F
口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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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5:31, 2年前 , 43F
關鍵字「中階警官蒐證」應該要上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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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6:49, 2年前 , 44F
意圖不就是一種主觀犯意,哪沒有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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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刑法課被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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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6:52, 2年前 , 46F
主觀犯意就是構成要件該不該當必要一環,頂多影響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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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6:52, 2年前 , 47F
失成不成立而已,關競不競合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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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7:01, 2年前 , 48F
唸點法律就認為自己是法學專家啦?不能討論?實務跟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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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7:01, 2年前 , 49F
也常意見不同,但是應該不會問對方功課如何吧,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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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7:02, 2年前 , 50F
犯意是用在競合上,看到這句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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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7:04, 2年前 , 51F
但是我認為123見解比較合理,就算是在違法性階層討論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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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7:04, 2年前 , 52F
務也認為不會構成犯罪,應該是看他犯罪的時點跟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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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7:22, 2年前 , 53F
懂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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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7:54, 2年前 , 54F
....認真?犯意=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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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7:55, 2年前 , 55F
....認真?犯意=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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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7:55, 2年前 , 56F
犯意升高=意圖升高?犯意變更=意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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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7:59, 2年前 , 57F
不法所有意圖=不法所有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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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8:02, 2年前 , 58F
意圖供人使用持有槍砲=犯意供人使用持有槍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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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8:02, 2年前 , 59F
我無話可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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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00:16, 2年前 , 60F
所謂競合 是行為要處罰時的選擇方式…….和主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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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 ……刑法真的要加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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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00:19, 2年前 , 62F
如果真要說 犯意應該是在行為前 比如我揍人 我要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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揍人的想法(犯意)揍人當下(故意)這樣子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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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意、行為、法益、構成要件,是構成競合體系的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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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無論是德派競合論還是日派罪數論,本質都是這四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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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把犯意當作行為數的要素,例如自然一行為那樣只能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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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的起心動念來切割行為,所以才有概括犯意、犯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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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意變更(另行起意)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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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跟構成要件主觀要素(故意、意圖)完全無關,是三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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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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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真的是平行世界,不好意思誤闖,我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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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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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一次 競合要處理的是選擇何種刑法 你構成要件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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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責任那些的 在前面就處理完了…根本不在競合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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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範圍啦 刑法正的流程就像個漏斗 但你的刑法就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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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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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圖就獨立的一種特殊主觀要件,使用竊盜者對自己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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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他人物品有知和欲的故意,但沒有不法意圖,很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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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犯意升高等於意圖升高這才你自己腦補的。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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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0:19, 2年前 , 80F
看到講競合就知道胡扯了,也根本沒人認同你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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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0:21, 2年前 , 81F
實務判例都貼給你了還能振振有詞,去跟法官講你的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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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0:21, 2年前 , 82F
解看看幾個會認同的
03/19 10:21, 82F

03/19 21:41, 2年前 , 83F
渣警無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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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YC86EDX (TPC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