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摸走7千招領金 增抽查數防拾得物被偷

看板TPC_Police作者 (Dont QQ)時間4年前 (2021/11/12 16:05), 4年前編輯推噓-1(5614)
留言25則, 17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84106 ----自由時報 社會 新聞內容: 警摸走7千招領金/增加抽查次數 防拾得物被偷 2021/11/12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基隆市警局發生劉姓偵查佐A走民眾遺失的七千多元現金,被 依貪污治罪法辦;全國警政單位都有協助民眾辦理拾得物事宜,依規定民眾只要將拾得物 送到派出所,經警員清點、拍照並製作相關筆錄後,案件就進入系統列管。 資深警官指出,現行機制內,為避免有人上下其手,拾得物發還時,需由拾得人或失主簽 領,再由主管審核,警局也會進行抽查。建議管理階層增加抽查次數,以杜絕僥倖心態。 陳姓資深警官指出,拾得物早年都由派出所保管、處理,管理較為鬆散,引發不少爭議案 件;直到使用電腦系統納管後,拾得物必須送交分局偵查隊,多了一層審核,且被失主簽 領後,警方還必須另發文通知拾得人。 各地警察局也有自訂抽查時間,平均每三至六個月抽查一次,隨機抽取各分局已領取拾得 物的失主或拾得人,了解領取物品是否符合;若發現有異狀,就會向上陳報、追查,釐清 有無違法。但基層認為抽查密度不足,建議增加每次抽查次數,才能讓不肖警員無所遁形 。 ---- 據說本案是拾得人因不滿被開單,於9月中到派出所附近丟錢後自撿自送,沒想到被拾得 人發現警察偷錢,小偷專科學校真的不是叫假的,從校內偷同學的日常用品盥洗用具,到 外勤偷喝同事飲料、偷吃同事牛排上法院的案件層出不窮,甚至偵查隊還常有名貴或毒品 證物搞丟的重大違紀,說到底還是受訓期間沒有落實汰除機制吧? 品操成績一直都與個人品德操守背離,在校隊值官為了省事訂了各種公差加分,卻忘了品 操成績的建立的本意,不要說正期組與特考班銓敘前的把關不是學校的責任吧?如果學校 會做能做的只有送學生考過特考,那開補習班就好,警界也不會有那麼多問題人物進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60.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36704340.A.8C9.html

11/12 16:11, 4年前 , 1F
'基層認為抽查密度不足' 笑死 騙肖欸
11/12 16:11, 1F
※ 編輯: JKGOOD (39.12.160.32 臺灣), 11/12/2021 16:14:49

11/12 16:30, 4年前 , 2F
這種也在當偵查佐 乾脆搶銀行還比較風光
11/12 16:30, 2F

11/12 17:07, 4年前 , 3F
這個民眾有沒有是公務員登載不實呢
11/12 17:07, 3F

11/12 17:54, 4年前 , 4F
拾得人跟遺失人同一人也是相當罕見
11/12 17:54, 4F

11/12 20:59, 4年前 , 5F
學長真的也認了吧,要偷吃步竟然吃到這種自己丟錢自己報
11/12 20:59, 5F

11/12 20:59, 4年前 , 6F
案的,只能說雖小
11/12 20:59, 6F

11/12 21:10, 4年前 , 7F
分局陰暗角落應該有更多
11/12 21:10, 7F

11/12 22:26, 4年前 , 8F
這種一點都不衰 夜路走多出事早晚而已
11/12 22:26, 8F

11/13 00:32, 4年前 , 9F
豬隊友一堆 看來又要專案督導了
11/13 00:32, 9F

11/13 07:37, 4年前 , 10F
派出所附近有排大水溝的 下游找一下
11/13 07:37, 10F

11/13 08:32, 4年前 , 11F
乾脆叫官自己下來受理好了
11/13 08:32, 11F

11/13 09:22, 4年前 , 12F
基層認為密度不足
11/13 09:22, 12F

11/13 09:22, 4年前 , 13F
我聽你在屁
11/13 09:22, 13F

11/13 10:11, 4年前 , 14F
警察
11/13 10:11, 14F

11/13 10:44, 4年前 , 15F
任何制度都會有漏洞,要搞是看個人,跟學校其實沒什麼
11/13 10:44, 15F

11/13 10:44, 4年前 , 16F
關係,而且品德比較看重家庭、個人,要透過學校或社會
11/13 10:44, 16F

11/13 10:44, 4年前 , 17F
教育,很難啦!
11/13 10:44, 17F

11/13 11:23, 4年前 , 18F
照這說法,那民眾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犯罪事實了吧
11/13 11:23, 18F

11/13 12:14, 4年前 , 19F
要符合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的要件,以本案來看不容易成立
11/13 12:14, 19F

11/13 12:18, 4年前 , 20F
可試試用社維法85處理,但涉及文義解釋也不一定會成立
11/13 12:18, 20F

11/14 20:15, 4年前 , 21F
建議以後拾得物統一由督察組巡官受理保管比較安全。
11/14 20:15, 21F

11/15 06:47, 4年前 , 22F
@pajck 既然不會成立社維法85,那你不是在推人入坑嗎?
11/15 06:47, 22F

11/15 06:49, 4年前 , 23F
@pajck 災害定義都搞不清楚,那你跟署長什麼兩樣?
11/15 06:49, 23F

11/15 23:15, 4年前 , 24F
蛤? 就是知道定義所以才說不太可能成立啊,學長別激動 ~_~
11/15 23:15, 24F

11/15 23:19, 4年前 , 25F
第3款災害,第4款勸阻不聽,這兩個文義上蠻死硬的
11/15 23:19, 25F
文章代碼(AID): #1XZY1KZ9 (TPC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