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循車牌調查陌生女子個資 兩警賠錢和解又判刑

看板TPC_Police作者 (cyberpoli)時間4年前 (2021/06/14 13:30), 編輯推噓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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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69094 ---- 循車牌調查陌生女子個資 兩警賠錢和解又判刑 新聞內容: 2021/06/14 11:36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林姓實習警察為了打探陌生女子個資,將其機車牌號,委由高雄 市楊姓員警,以舉發交通違規為由進入警政署車籍資訊系統,查出謝女個資及照片,兩人再 以相同的方式,調查另一名男網友的個資,事後兩人因故鬧翻,林向督察室自首舉報不法, 兩警除了對兩名被害人賠錢和解外,楊、林分別被依偽造文書罪判1年10月、1年徒刑,均宣 告緩刑。 判決指出,林姓實習員警2018被調派至高雄市實習,結識指導員楊姓警員,林之後被調派至 外縣市服勤,2020年3 月擔任正式警員,林尚未擔任正式員警前2020年1月間,為打探陌生 女子的個資,將其機車牌號,委由楊姓員警,以舉發交通違規為由進入警政署車籍資訊系統 ,查出謝女個資及照片,翻拍之後,以line傳給林。 同年隔月,林在交友軟體結識張姓男子,為了解他的背景,再度委請楊員以相同的方式查出 其個資。 林員2020年5月因病離職,但離職前因故與楊姓員警鬧翻,2020年3 月向高市警局自首及舉 報楊員不法,楊坦承犯行,主動與謝女、張男分別以6 千元、10萬元達成和解,林則賠償張 男5萬元和解。 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文書罪判楊1年10月,須向公庫支付8 萬元、緩刑4年,林判1年徒 刑須向公車支付2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43.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23648657.A.B01.html

06/14 14:03, 4年前 , 1F
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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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4:05, 4年前 , 2F
好鬧喔 難兄難弟?
06/14 14:05, 2F

06/14 14:11, 4年前 , 3F
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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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4:11, 4年前 , 4F
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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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4:54, 4年前 , 5F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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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5:02, 4年前 , 6F
可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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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5:36, 4年前 , 7F
沒鬧翻就沒自首=沒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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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7:05, 4年前 , 8F
懂賺 6千vs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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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7:39, 4年前 , 9F
感覺是臭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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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2:47, 4年前 , 10F
如果是樓上說的臭甲,幹嘛還要查女生的資料?
06/15 02:47, 10F

06/15 13:23, 4年前 , 11F
請加強督導基層派出所
06/15 13:23, 11F

06/15 23:58, 4年前 , 12F
可憐啊
06/15 23:58,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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