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各位會覺得違停檢舉人很煩嗎?
※ 引述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各位會覺得違停檢舉人很煩嗎?
: 時間: Sun Oct 18 11:00:28 2020
本人今年檢舉量6000多件,檢舉成案率97%。
基本上我是很少用簡訊/110報案,除非真的違停一整排吃宵夜或者連假期間違停一整排的那
種。
之前過年我家前面的公車停靠區停一整排汽車違停,而且都已經離座,後來我就報110了。
自從當保全後,真心認為阿SIR比保全更累,我上12HR就可以下班,但我值班的案場前幾天
發生住戶喝酒家暴,值班的女阿SIR上了12HR還加班處理,真心認為這排班制度真的爛到爆
。
我們社區前面有人行道,管委會要求人只要離開車太久一律依法檢舉,那天我值班看到一台
車違停,前後都拍一張準備上傳檢舉系統,想說別麻煩阿SIR為了一台車違停跑過來,結果
隔壁的保全打110報違停,然後又是昨天處理家暴案件的阿SIR來開單。
WTF
(隔壁保全484不會用檢舉系統阿)
為了一台違規還要勞煩阿SIR過來開
如果說一整排違規就算了,一台違規報110...
https://i.imgur.com/UGmKAsG.jpg
不過員警現場夾小白單後,我自己也夾了小白單 :)
https://i.imgur.com/lac933H.jpg
回報工作群組卻有人罵我為什麼不是我報案而是隔壁報案......
話說回來,有一次吃永和豆漿,店家前面一堆違停(包含併排、路口、公車停靠區),所以我
直接用簡訊報案,結果阿SIR勸導後違規車輛雖然有駛離,但阿SIR離開後又繞回來停.....
以民眾想法,當然是認為阿SIR放縱違規
我後來是報簡訊報案再麻煩阿SIR再過來一趟+我現場拍回去加送公路總局驗車單(隔熱紙、
車牌等)
我認為某些民眾/承辦人有誤解法規意思,例如公路總局很喜歡推給阿SIR某項違規,我後來
找出公文出來(內政部警政署公文),丟公文編號上去公路局承辦人沒第二句話直接舉發。而
違規形態多怎樣才算違規必須由交通部路政司統一函釋,所以我基本上會問清楚。
https://i.imgur.com/3IvnbZ4.jpg
檢舉人我認為也要熟悉法規,不然引用錯誤法規或者明明沒違規還檢舉的那種,那種浪費資
源...
交通違規這點是環環相扣的。
一、交通工程設計(道路規劃)
二、警察嚴格取締
(望向新北新店亞旺
亞旺真的很兇
三、提倡公共運輸
我國還處於公路主義,明明可以搭捷運/公車,但很多人選擇自己開車,變成停車格供不應
求。
四、民眾駕駛制度
其他國家駕照是特許權,但我國駕照幾乎人人都有。退場機制不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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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3.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03064459.A.C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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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台灣早期的規劃其實很完善。
停車彎、寬大的人行道、轉彎車道對齊、嚴格的交通處罰法規。
當初應該是美援的關係導致我國走向大公路主義的,美國也是大公路主義沒錯,但他們那邊
是屬於大陸,而當時的時空環境並沒有考慮到台灣是島嶼形態。
現在台灣要導回運輸主義,走的路應該會很久。
而現在的做法,我是認為應該有以下做法
一、比照日本,要有車位才能擁有車輛。
二、推動共享汽車、共享機車或大眾運輸工具(包含但不限於捷運、BRT、輕軌、鐵道等)
三、推動駕駛退場機制(違規次數太多或者逼車直接退場)
四、推動交通助理人員(台灣有這種制度,但人數不多,日本很多這種配置,聽說開罰單開
很兇)
五、交通處罰罰鍰應該隨著物價上漲,目前的交通違規罰鍰大多都是早期的物價訂定的,罰
金在當時算很貴,但隨著時代演變罰鍰卻沒有跟著加倍,違停罰鍰不痛不癢(一定有人會有
這種心態,一張違停最少只有300元,而且還不一定會被抓,我停停車格幹嘛付那麼多錢之
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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