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前警官勒殺分手女友時 懸崖勒馬中止殺意獲緩刑
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1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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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前警官勒殺分手女友時 懸崖勒馬中止殺意獲緩刑
109-08-27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臺中即時報導
前陳姓警官因不滿前同居女友黃女拒絕與他復合,並另結新歡,四月間侵入黃女住處,先
以童軍繩勒頸,再以棉被悶鼻,因不捨黃女中止殺意,供稱「那時候看到她漸漸甦醒的時
候,我心裡就開始有惻隱之心了,就不想再繼續了」,犯後獲黃女原諒,臺中地院法官以
他中止殺人犯行,及有憫恕之處減刑二次,依殺人未遂罪將他判刑二年,緩刑五年。
畢業於警察大學的陳男(卅八歲),在警界服務十三年,三年前自願離職。在檢察官偵訊
時,供稱「自始自終沒有想要殺死黃女之意,因為畢竟以前情分還在,我有恨,但不代表
我堅決要殺害黃女,我本來己意中止要離開的」。
法官訊問「你何時才放棄以棉被按住黃女口鼻繼續要悶死她的想法?」,陳供稱「我那時
候看到她漸漸甦醒的時候,我心裡就開始有惻隱之心了,就不想再繼續了,就想趕快結束
趕快離開」、「我是確認她還有意識,我就不想要再傷害她了,就想主動離開了」。
合議庭審酌,陳男因良心未泯不捨黃女,頓時放棄殺人犯行,犯後坦承犯行,與被害人達
成和解,獲被害人原諒,同意給予緩刑,法官認陳男中止殺人犯行,且有憫恕之處,因此
分別予以減刑,遂宣告緩刑五年。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黃女原為同居男女朋友,二人今年二月初分手,他對於黃女拒絕復合
,迅速另結新歡,心生不滿,三月十五日傳送隨機殺人案新聞、生魚片刀照片及「我買的
這把,看樣子應該也能一刀斃命」、「無聊算了一下,連妳在內,我這一生談過十三次戀
愛了,沒有一個像妳一樣能夠讓我這麼恨、這麼怒,讓我萌生殺意的…」等訊息恐嚇黃女
。
陳男既對黃女起殺心,即上網搜尋相關殺人犯罪手法,記載在他的藍色筆記本內,並於三
月廿日童軍繩、膠帶、火種、木炭及鐵夾等,計畫預計將黃女殺害後再自縊,並預先製作
遺書。
四月十七日上午,陳男自南港搭乘高鐵抵達臺中,侵入黃女的住處,同日下午黃女返家,
驚見埋伏在四樓轉角處的陳男,陳持童軍繩勒住黃女脖子,以手摀住她的口鼻,致黃女昏
厥後,將黃女自四樓內拖行至二樓房間,見她一度醒來開始掙扎,又以棉被壓住她的頭、
臉及口鼻,致黃女再度昏厥。
陳男因不捨黃女頓生惻隱之心,立即鬆開壓住黃女口鼻的棉被,出於己意而中止其殺人行
為。其見黃漸漸甦醒,即自二樓下樓,打算從一樓大門離開,經鄰居聽到黃女的尖叫聲,
報警逮獲陳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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