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所長暗示警員銷罰單被PO上網 向警員求償遭駁回

看板TPC_Police作者 (你在想色色的事齁)時間5年前 (2019/03/25 16:59), 編輯推噓-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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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716737 ---- 新聞內容: 所長暗示警員銷罰單被PO上網 向警員求償遭駁回 台南市已退休趙姓警員,2016年2月間認為所長「暗示」他撤銷交通罰單,退休前將事件 寫在台南市警察局長專屬粉絲頁,所長看到後認為趙P0文內容不實,向法院提告民事損害 賠償;台南地院法官調查認為,所長是要求趙可否先告發,讓被開罰單者先拿去繳罰款, 不必再等罰單寄達,認定趙誤解所長的意思,PO文內容縱然讓所長不悅,未構成有不法侵 權行為,駁回趙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所長主張,2016年9月5日下午6點多及6日晚間9點多,趙在臉書「阿仁局長室」PO兩篇文 章,因為內容不實,被他好友與同事看到,也在LINE群組廣為轉傳,有同仁與長官安慰或 質疑他,使他身心、名譽嚴重受創,他並沒有暗示要求趙徹銷罰單。趙在退休前對他挾怨 報復,又無悔意與歉意,求償50萬元。趙反駁說,他在「阿仁局長室」寫的都是事實,未 惡意以不雅文字罵所長。 法官傳喚陳姓警員做證,所長把違規通知單交給趙時說:「是某分局長司機的親戚,可否 處理一下,先告發讓對方拿去繳罰款」。但趙聽到可否處理一下時,即截斷所長的話、回 應說「開就開了,要處理什麼」。 法官認為,所長沒立即解釋是要趙先開罰單,使趙誤解是曹要他註銷罰單,導致趙上網PO 文質疑;所長未立即解釋與回應,造成趙誤解、主觀臆測事件過程確信是事實,字詞縱然 讓所長不悅,也難以構成有不法侵權行為。另一名張女逕舉單也有類似使趙員誤認所長要 求部屬銷單的情事,因此判PO文的趙不負賠償責任。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85.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53504393.A.593.html

03/25 17:49, 5年前 , 1F
呵呵,話說司機的親戚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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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7:57, 5年前 , 2F
牽這麼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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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8:26, 5年前 , 3F
這就是要他處理一下啊== 不然處理有啥意思 在給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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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8:26, 5年前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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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8:29, 5年前 , 5F
分局長「司機」的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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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8:40, 5年前 , 6F
原來是分局長司機的親戚部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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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10, 5年前 , 7F
這麼明顯還要凹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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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23, 5年前 , 8F
司機的親戚
03/25 19:23, 8F

03/25 19:40, 5年前 , 9F
師爺給我翻譯翻譯什麼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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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51, 5年前 , 10F
所長安內母湯喔 不能隨便處理啦^_^
03/25 19:51, 10F

03/25 21:55, 5年前 , 11F
哇靠 還可以這樣凹喔 厲害厲害
03/25 21:55, 11F

03/25 23:28, 5年前 , 12F
處理一下 什麼年代了還在銷單
03/25 23:28, 12F

03/26 06:43, 5年前 , 13F
哇,我還聽過被開A3肇逃要消單的呢
03/26 06:43, 13F

03/26 21:18, 5年前 , 14F
撤單算什麼~幫議座處理的可多了
03/26 21:18, 14F

03/26 21:29, 5年前 , 15F
處理(X)。自己繳一繳(0)。
03/26 21:29,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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