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KTV大亂鬥!勸架的、路過的都抓 法官判10

看板TPC_Police作者 (一球入魂)時間5年前 (2019/03/01 18:26), 編輯推噓17(24729)
留言60則, 2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13516 ---- 新聞內容: 警政署署和刑事局最近通令各市縣警方對聚眾鬥毆滋事案,要嚴正執法、展現公權力,指 揮「快打」部隊壓制,對現行犯以強制力逮捕法辦、對咆嘯、或助勢者應依警職法帶案管 束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究辦!不過,司法機關則認為不能亂抓一通,高市苓雅警分局去年 11月處理一起KTV鬥毆案,將在場郭姓等10名在場男子一網打盡,統統依違反社維法移送 裁罰,卻遭法院「打臉」,涉案10人不是辯稱「路過」、就說「是勸架的」,不清楚誰參 與打架,警方又無法舉證誰參與鬥毆,統統裁定不罰! 據了解,去年11月11日晚間,苓雅警分局獲報轄區內的好樂迪KTV發生打架,警方快打部 隊趕抵,現場歐姓男子遭人以高爾夫球桿打傷頭,現場並有一根打斷的高爾夫球桿,警方 因此將在場歐姓、郭姓等10名男子統統帶回,因當事人不提告,又不知是誰打他的,警方 因此將郭男等10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罰。 不過,高雄簡易庭審理,涉案10人除歐男說他無緣無故被打傷,其他人不是聲稱剛好「路 過、不認識郭男」、或說「勸架的」,不然就說,聽到有人打架下來,就看到警方,「不 清楚誰打誰!」 法官要求警方補強證據,將好樂迪KTV的監視器影像以彩色照片列印,並指明是誰參與打 架,被移送的10人所參與毆鬥站的位置。但警方回覆簡易庭表示,好樂迪的監視器影像是 黑白的,且案發時天黑,影像無法辨識誰是誰。 法官認為,被移送的10人均否認有互相鬥毆行為,且警方所提供之現場錄影光碟,亦未能 清楚被移送人等人究係何人、有何加暴行於人或互相鬥毆之行為,裁定10人均不罰。可上 訴。 ---- 分橘掌:同仁要有作為!通通帶回去辦!一個都不能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65.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51435969.A.AF7.html

03/01 18:36, 5年前 , 1F
笑高層
03/01 18:36, 1F

03/01 18:37, 5年前 , 2F
積極作為!不 也給我通通帶回去辦社維
03/01 18:37, 2F

03/01 18:37, 5年前 , 3F
*告
03/01 18:37, 3F

03/01 18:43, 5年前 , 4F
上面的就算了,還有推文的人我覺得是看完判決書再來批判
03/01 18:43, 4F

03/01 18:43, 5年前 , 5F
比較好
03/01 18:43, 5F

03/01 18:45, 5年前 , 6F
*裁定書
03/01 18:45, 6F

03/01 18:58, 5年前 , 7F
為了給媒體交代,亂移送的多的是,悲哀
03/01 18:58, 7F

03/01 19:30, 5年前 , 8F
上面叫你辦就辦 反正不起訴又不會處份
03/01 19:30, 8F

03/01 20:15, 5年前 , 9F
隨便啦 長官現場一聲吼帶一百個回去,你好好辦到暴斃,隔
03/01 20:15, 9F

03/01 20:15, 5年前 , 10F
天長官就去頒獎了!起不起訴有什麼關係呢
03/01 20:15, 10F

03/01 20:21, 5年前 , 11F
辦來交待的啦
03/01 20:21, 11F

03/01 20:23, 5年前 , 12F
本來就辦交代的不是,這也不是什麼新聞了
03/01 20:23, 12F

03/01 20:25, 5年前 , 13F
社維法就是辦交代的啦,要不然回到沒有智慧型手機的
03/01 20:25, 13F

03/01 20:26, 5年前 , 14F
時代啊,敢打群架,警察到場制止不聽就直接拿警棍打
03/01 20:26, 14F

03/01 20:26, 5年前 , 15F
下去,全部打完之後問雙方要不要告,不告就全都滾。
03/01 20:26, 15F

03/01 20:27, 5年前 , 16F
警員班時代的老學長當年都這麼處理,所以用他們那樣
03/01 20:27, 16F

03/01 20:27, 5年前 , 17F
的方式平定了我們小時候常聽聞的社會案件。
03/01 20:27, 17F

03/01 20:28, 5年前 , 18F
EX:90年代高雄跟台中的飆車族事件。
03/01 20:28, 18F

03/01 20:31, 5年前 , 19F
打群架主管要求辦社維也最近幾年的事而已
03/01 20:31, 19F

03/01 20:34, 5年前 , 20F
嗯,「爆料公社」跟「我是XX人」臉書社團興起時才開
03/01 20:34, 20F

03/01 20:35, 5年前 , 21F
始的。
03/01 20:35, 21F

03/01 20:35, 5年前 , 22F
你判你的,我抓我的 哈哈哈
03/01 20:35, 22F

03/01 20:54, 5年前 , 23F
社維真的是辦來交代的,對屁孩根本不痛不癢,裁罰完繼
03/01 20:54, 23F

03/01 20:54, 5年前 , 24F
續唱通海
03/01 20:54, 24F

03/01 20:58, 5年前 , 25F
不論以治安、工獎各方面來說,辦聚鬥的社維,CP值真的
03/01 20:58, 25F

03/01 20:58, 5年前 , 26F
低到悲劇
03/01 20:58, 26F

03/01 21:01, 5年前 , 27F
借問一下高譚市兩人酒後在街上互毆不提告也要社維法
03/01 21:01, 27F

03/01 21:01, 5年前 , 28F
嗎?
03/01 21:01, 28F

03/01 21:09, 5年前 , 29F
辦不辦通常看單位大小主官
03/01 21:09, 29F

03/01 21:14, 5年前 , 30F
呵呵 看警察被打臉 就是爽
03/01 21:14, 30F

03/01 21:53, 5年前 , 31F
無所謂,長官交代就是辦,怎麼判很重要嗎?
03/01 21:53, 31F

03/01 22:49, 5年前 , 32F
先壓制啊,不然怎麼辦
03/01 22:49, 32F

03/02 01:15, 5年前 , 33F
現場有記者才辦,不然都馬摸摸頭讓他們趕快回家
03/02 01:15, 33F

03/02 03:41, 5年前 , 34F
○長指示:請各市縣主官督促所屬對聚眾鬥毆滋事案,要嚴正
03/02 03:41, 34F

03/02 03:41, 5年前 , 35F
執法、展現公權力,指揮快打部隊到場壓制,對現行犯應以強
03/02 03:41, 35F

03/02 03:41, 5年前 , 36F
制力加以逮捕法辦、對在場咆嘯、或助勢者應依警職法帶案管
03/02 03:41, 36F

03/02 03:41, 5年前 , 37F
束,致傷害不提告者仍應依社維法究辦,不得有警力到場無作
03/02 03:41, 37F

03/02 03:41, 5年前 , 38F
為甚而觀看、或登記勸離了事。對渉案人應深入了解背景並釐
03/02 03:41, 38F

03/02 03:41, 5年前 , 39F
清鬥毆動機、原因,如涉有幫派活動要列管蒐報不法事証加以
03/02 03:41, 39F

03/02 03:41, 5年前 , 40F
檢肅,以展現政府打撃不法決心。
03/02 03:41, 40F

03/02 06:52, 5年前 , 41F
雷洛:開放三分鐘你們下去打,打完再上來跟我說就好
03/02 06:52, 41F

03/02 07:24, 5年前 , 42F
z大那個要小心喔,遇過記者在警力到場前就在了,等
03/02 07:24, 42F

03/02 07:24, 5年前 , 43F
警組出現故意看你怎麼處理才偷偷從一旁出現,超陰險
03/02 07:24, 43F

03/02 07:24, 5年前 , 44F
03/02 07:24, 44F

03/02 07:57, 5年前 , 45F
還不過癮啊?那你們明天帶各自人馬,在衛武營公園內
03/02 07:57, 45F

03/02 07:57, 5年前 , 46F
來場大火拼,幹完之後各自收屍,我們警察就當做什麼
03/02 07:57, 46F

03/02 07:57, 5年前 , 47F
都沒看見,行不行啊!沒話說就換我說啦…
03/02 07:57, 47F

03/02 08:33, 5年前 , 48F
處理街頭暴力到現場最重要的不是抓人 是看看有無記者在
03/02 08:33, 48F

03/02 08:33, 5年前 , 49F
03/02 08:33, 49F

03/02 08:44, 5年前 , 50F
媒體最喜歡寫警察的文章了,呵呵臺灣媒體
03/02 08:44, 50F

03/02 12:11, 5年前 , 51F
當事人都不提告了,自己不為自己討公道,我們在旁邊
03/02 12:11, 51F

03/02 12:11, 5年前 , 52F
喊燒幹嘛,案件能過關就好
03/02 12:11, 52F

03/02 14:56, 5年前 , 53F
沒發現最近鬥毆事件新聞標題很喜歡下「治安敗壞」四
03/02 14:56, 53F

03/02 14:56, 5年前 , 54F
個字?辦了還不是一樣下這樣子聳動的標題,屁孩還不
03/02 14:56, 54F

03/02 14:56, 5年前 , 55F
是一樣打給你看
03/02 14:56, 55F

03/02 15:11, 5年前 , 56F
就怕人家覺得警察不做事,就要你現場參與通通辦,
03/02 15:11, 56F

03/02 15:11, 5年前 , 57F
辦到出事再撇清責任
03/02 15:11, 57F

03/03 06:57, 5年前 , 58F
覺得雷洛的處理方式才是最正確的
03/03 06:57, 58F

03/03 07:14, 5年前 , 59F
↑本來就是那樣啊,說到底就是長官沒肩膀、怕出事嘛
03/03 07:14, 59F

03/03 20:02, 5年前 , 60F
五億探長 真的棒
03/03 20:02, 60F
文章代碼(AID): #1SUGZ1ht (TPC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