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偷查IG正妹個資 賠50萬寫悔過書被批沒悔意

看板TPC_Police作者 (臺語是客家話)時間5年前 (2018/10/08 23:44), 編輯推噓7(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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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008/1443809/ ---- 新聞內容: 警偷查IG正妹個資 賠50萬寫悔過書被批沒悔意 107/10/08 臺北市中正一分局周姓警員在IG見到一名黃姓正妹照片,竟然偷查她的個資,事後黃女懷疑她的個資外洩向警政署檢舉,警方查到是自家人幹的好事時,周姓警員竟在職務報告上寫著該女因為交通違規才會查其個資,但黃女是南部人,周男指控她交通違規的時間,她根本沒有北上,周男職務報告立刻被戳破造假,因此被依偽造文書罪函送法辦,由於周男被送辦後,寫了悔過書還賠了黃女五十萬元,臺北地檢署最後給予緩起訴。 中正一分局表示,本件刑案已移送地檢署,未來等判決確定後,中正一分局會以此當依據研擬周員的懲處,至少會有一支申誡。 但據了解,檢察官做出緩起訴處分後,黃女看到周男的悔過書,認為周男根本沒有悔意,於是向檢方表示,若是周男沒有真心悔過,她將退回五十萬元,決定不原諒他,檢察官則當和事佬,請周男再寫一份悔過書,以表達歉意,檢察官向黃女表示,若她看過後真的不願原諒對方,可向高檢署聲請再議,若高檢署發回,周男又遲遲未獲得黃女諒解,將會被提起公訴。 這名家住南部的黃姓女子,去年九月間與閨蜜起爭執,二人在網路上吵了起來,不久,黃女發現閨蜜竟然將她早年涉犯的一起違反《著作權法》的案子酸她,她驚覺有人洩露她的個資給閨蜜,且洩露者一定是有權查個資的人,她懷疑是警察所為,因此向警政署檢舉。 警政署接到黃女的檢舉後,一查就發現真的是一名在臺北市警中正一分局某派出所的周姓警員幹的好事,為了解周男為何要查黃女的個資,是否真的如黃女檢舉還是為了執行公務所需,因此請周男寫一分職務報告。 這名周姓警員一開始寫的職務報告,鬼扯是在巡邏時,發現有一名女子違反交通規定,因此清查她的個資,最後查出那名違規的女子就是黃女。不過警方發現黃女家住南部,周姓警員所說的違規當天,黃女根本沒有北上,因此發現周男職務報告造假,將他以違反《個資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函送北檢偵辦。 周男開庭時,坦承因為上網見到黃女的IG限時動態,覺得黃女是一個正妹,就手癢查她的個資,同時也發現她曾經因違反《著作權法》被法院判刑,但他堅稱並不認識黃女的閨蜜,更沒有將黃女的個資外洩。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違反《個資法》的部分,因為無法證明周男有將黃女的個資外洩,沒有刑事不法,因此予以簽結。至於職務報告涉犯偽造文書罪的部分,因為全案起因為查黃女個資,周男到案坦承犯行,並寫下悔過書同時也賠償五十萬給黃女,檢察官因此給予緩起訴。(呂志明、朱姵慈/臺北報導) ---- https://goo.gl/dCCoQp 有五十萬可以拿,為何還要堅持對方是否真心悔過?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U-3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69.2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39013452.A.88C.html

10/08 23:49, 5年前 , 1F
姐缺的不是錢,而是社會的公平正義。
10/08 23:49, 1F

10/08 23:53, 5年前 , 2F
傻子
10/08 23:53, 2F

10/08 23:54, 5年前 , 3F
違反規定查個資跟泄露出去是兩回事吧?
10/08 23:54, 3F

10/08 23:55, 5年前 , 4F
一定不帥
10/08 23:55, 4F

10/09 00:03, 5年前 , 5F
我這長相的 直接要line也不會被檢舉
10/09 00:03, 5F

10/09 00:05, 5年前 , 6F
我line收不完整天吵死 幹嘛查個資(挖鼻)
10/09 00:05, 6F

10/09 00:06, 5年前 , 7F
警察會被這種人害死
10/09 00:06, 7F

10/09 00:22, 5年前 , 8F
垃圾
10/09 00:22, 8F

10/09 00:37, 5年前 , 9F
50萬 也太好賺了
10/09 00:37, 9F

10/09 00:53, 5年前 , 10F
結論女生真的很正,男生真的雖,剛好手賤去查,剛好女
10/09 00:53, 10F

10/09 00:53, 5年前 , 11F
生覺得個資外洩,又剛好資料庫一撈真的出現本名查詢
10/09 00:53, 11F

10/09 01:13, 5年前 , 12F
不帥啊 幫Q
10/09 01:13, 12F

10/09 02:10, 5年前 , 13F
司法院判決書?
10/09 02:10, 13F

10/09 02:10, 5年前 , 14F
抱歉更正裁判書
10/09 02:10, 14F

10/09 02:42, 5年前 , 15F
涉及刑案的懲處到底要不要等起訴或一審判決?
10/09 02:42, 15F

10/09 02:42, 5年前 , 16F
基層就倒楣先吞申誡記過,然後移送
10/09 02:42, 16F

10/09 02:43, 5年前 , 17F
署長愛將橋頭地檢緩起訴,然後呢?
10/09 02:43, 17F

10/09 04:32, 5年前 , 18F
違反個資查詢規定而,又沒有外洩,賠50萬....
10/09 04:32, 18F

10/09 10:01, 5年前 , 19F
沒有外洩 人家怎麼知道他的素行?
10/09 10:01, 19F

10/09 17:31, 5年前 , 20F
犯法當然要承擔後果。不過可以外洩的地方那麼多,只能怪
10/09 17:31, 20F

10/09 17:31, 5年前 , 21F
自己手癢,只好全部吞下去。
10/09 17:31, 21F

10/21 01:12, 5年前 , 22F
長相問題
10/21 01:12, 22F
文章代碼(AID): #1RktjCYC (TPC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