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為落實偵查不公開,請依說明辦理
為落實偵查不公開,應謹慎刑案新聞發布並防止犯罪嫌疑人遭任意拍攝等隱私保護,請依
說明辦理。
https://i.imgur.com/NIMsLq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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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做成了決議,要落實偵查不公開。分組會議結論說,「對於公務員違反偵查不公開,應從制度面防堵洩密的漏洞,嚴加追究洩密人員的責任,以保護人民隱私,維護公正審判的空間。」,連法務部的改革方案,,自己都說要免除以媒體曝光度為升遷考量因素之疑慮。
警工會也一直在司改國是會議上主張績效、教育上的改革,最後得以做成分組決議,要分別成立委員會以監督官方在這兩方面上的改善。對於偵查不公開的部分也跟民間司改會來合作,小弟我有幸跟大家敬愛的左盃一同受訪,由司改會在6月份推出了這部影片。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全民獵巫:一段愛與鐵血的故事】
https://www.facebook.com/jrf.tw/videos/10155682117379077/
影片中我也很清楚的提到,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告訴大家,「蒐證的影像、搜索的畫面及偵查有關的文書」,通通都是不該被公開的。不管是為了獎勵或是機關的名氣,要吸引注意或是還原現場,給視聽者一個緊張刺激的街頭場面,只要有帶到前述的場景或事物,都不該被公開在媒體上,遑論是警察自己在經營媒體。而掛上去的影片永遠被流傳。
公開這些影像內容,有相當程度造成對當事人的一再傷害--無論他是嫌疑人或是被害人--都在影像的屢屢重播、轉傳,和恥笑文案、斷章取義的剪輯裡被不斷撻伐,讓當事人又受到了刑罰以外不必要的懲罰。
而經營媒體、社群網站,也對基層人員造成沉重的負擔。
明明不在行卻必須被趕鴨子上架去學習剪輯,或挪撥外勤人力去經營媒體當然是一個。出勤回來的錄音錄影每次存放,還必須提供,變成機關行銷的資源是另一個。內容的曝光,對辦案手段、證人人身安全的危害又是另外一個。
用獎勵的給予,試圖去彌補人力資源在這上面的耗費,還有將來辦案遭遇的阻礙(路上看到鬼祟份子跟警察報個線就要曝光,以後誰要跟警察講話),老實說一點都無法損益兩平。就算獎勵豐厚到能夠升公關佐,對整體也不是值得欣喜的事情。何況,那只不過是幫長官陞遷之路抬轎而已。
為了真真正正的縮減業務,降低警察工作的勞力以及風險,警工會在這裡努力了很久。就單只是偵查不公開這件事情,大家也還必須跟司改會在公餘加班開會。撞了這麼久,警政署才在8/1,發了上面那篇文,沒有把司改國是會議當耳邊風。
希望,大家也能重視這些事情。給我們一點除了「加油」以外實質的支持,或能直接加入我們。警工會,和警察,才有希望改善這個工作環境,而不是永遠只能聽著大家唉聲嘆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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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的錄影及資料
https://justice.president.gov.tw/meeting/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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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針對「偵查不公開落實」所撰寫的文章,非常有條理,推薦閱讀。
https://www.jrf.org.tw/keywords/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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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次署肯直接發函要求,甚至弄了份檢核表出來,對於垃圾新聞的減量跟公關治國的現況,改變是可以期待的。希望除了酸言酸語以外,大家可以對警工會的推動有一些信心。
※ 編輯: Ouiful (1.34.243.214), 08/03/2018 23: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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