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處理車禍謊報攔查酒駕 2警員遭判刑1年、

看板TPC_Police作者 (你在想色色的事齁)時間7年前 (2018/03/18 18:53), 編輯推噓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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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68888 ---- 新聞內容: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兩名時任新北市警局三重警分局重陽派出所的林姓警員,貪圖 抓酒駕的績效,竟將酒駕肇事的事故通報案件,不實記載為主動攔查發現酒駕,而各獲敘 嘉獎一次,後來警局政風室察覺異狀,依偽造文書罪將兩人法辦;高等法院審理後,各判 兩人1年徒刑、緩刑3年,另被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公懲會各判兩人記過2次。 判決書指出,103年8月1日晚上9點多,兩名林姓員警獲報處理交通事故時,發現肇事者酒 駕值達0.69毫克,兩人明知該件酒駕取締是因處理交通事故所查獲,卻為謀取行政獎勵, 不實向上呈報謊稱是兩人主動攔查取締。 為貪圖1支嘉獎的績效,兩名員警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重陽派出所一般陳報單 」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一般刑案通報單」上,刻意隱瞞肇事者酒駕肇事的經過 ,不實記載警方見行跡可疑而予以攔查等字眼,謊報「查獲經過」。 全案經新北市警局政風室發現,兩名警員因而被依偽造文書罪法辦,該案上訴二審後,高 院去年各判兩人1年徒刑、緩刑3年,均須支付公庫10萬元罰金;兩人除涉犯刑法之外,另 被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移送公懲會審理。 公懲會認為,兩名員警違法失職,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 勉等規定,已損害公務員的聲譽,為維護官箴,判兩人各記過2次。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1.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21370434.A.AAE.html

03/18 19:03, 7年前 , 1F
公懲會記過 = 機關記大過
03/18 19:03, 1F

03/18 23:50, 7年前 , 2F
99支嘉獎也抵不過ㄧ張起訴書
03/18 23:50, 2F

03/19 01:33, 7年前 , 3F
北七
03/19 01:33, 3F

03/19 03:11, 7年前 , 4F
優秀
03/19 03:11, 4F

03/19 06:21, 7年前 , 5F
這手法真的有點太拙劣了…
03/19 06:21, 5F

03/19 18:21, 7年前 , 6F
這邊借問 如果是路檢攔查或巡邏攔查 察覺他有喝酒 衝破
03/19 18:21, 6F

03/19 18:21, 7年前 , 7F
路檢點或逃逸 之後自摔 但距離不遠這樣還要請交通隊嗎
03/19 18:21, 7F

03/26 04:54, 7年前 , 8F
林姓警員後來二技上警大任巡官,因為二審矢口否認遭判刑,
03/26 04:54, 8F

03/26 04:55, 7年前 , 9F
現在改當警員
03/26 04:55, 9F
文章代碼(AID): #1QhaL2gk (TPC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