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銓敘部怎認定我不管」 警局長:孝警張展坤就是因公死亡

看板TPC_Police作者 (noname)時間6年前 (2018/03/11 06:48), 編輯推噓18(1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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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61720 「銓敘部怎認定我不管」 警局長:孝警張展坤就是因公死亡 2018-03-11 00:05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養家29年不敢交女友的孝警張展坤因急性肝病驟逝,張家陷入困 境,原本台南市警局人事室認為,張展坤是在職病故,但據傳,市警局長黃宗仁認為,張 展坤是請假住院,又不顧身體狀況回到警所處理業務,又因身體不適住院往生,這麼有責 任感,無論如何要放寬標準,銓敘部怎麼認定他不管,台南市警局送出的認定報告,張展 坤就是符合因公死亡的條件。 人事室指出,依據公務人員撫卹法,撫卹分為三大部分,由市警局提出報告,由銓敘部來 認定,最高撫卹是因公殉職,這個條件是警員明知危險,卻奮不顧身完成勤務,例如發生 槍戰,警員積極制伏歹徒卻身亡,這個符合因公殉職的條件,前陣子爭議比較大的是國道 警察在處理車禍時,卻遭來車撞死,雖然條件上是因公死亡,但有部分人解釋因公殉職。 撫卹次高的是因公死亡,這個條件是警員在值勤中或勤前、勤後路途中,若發生意外,能 夠證明疾病、受傷與勤務有關,若不幸當場死亡,就符合因公死亡條件,若在相同的勤務 條件下受傷、疾患沒有當場死亡,可以申請公傷假住院,若經救治不幸過世,也符合因公 死亡。 而在職病故就是警員在職卻死亡,也有撫卹金,原本人事室認為,張展坤從3月4日起因腎 臟病請病假3日,因為死亡時仍在病假期間,沒有在勤務中,因此可能只有符合病故死亡 的撫卹條件。 但據傳黃宗仁得知這個狀況,相當不滿,他認為張展坤是積勞成疾請病假,但3月5日張展 坤又擔心所內業務沒有整理好,出院後立刻回到派出,張展坤也是在做警察份內的工作, 直到當晚8點左右,又因身體不適再度入院,這麼有責任感的警察,要給他最好的撫卹, 銓敘部怎麼認定他不管,市警局送出的報告張展坤就是因公死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50.153.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20722090.A.13B.html

03/11 06:52, 6年前 , 1F
阿仁局長...真的算少數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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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7:25, 6年前 , 2F
很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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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7:52, 6年前 , 3F
推大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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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7:54, 6年前 , 4F
坦白講,這只是口惠而實不惠,最終結果沒有不同,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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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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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7:57, 6年前 , 6F
身為執法者,卻帶頭鄉愿,罔顧法律規定,也無怪乎警界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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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7:57, 6年前 , 7F
象叢生,只要長官想怎樣就怎樣,全無制度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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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8:01, 6年前 , 8F
3如認為現行規定過於嚴苛,應該由警政署提出修法建議。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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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8:01, 6年前 , 9F
果個案情節堪憐,卻明顯不符撫卹要件,可以發動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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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8:06, 6年前 , 10F
絕不是如同這位局長所言,公然抗拒主管機關規定,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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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8:06, 6年前 , 11F
在選民代、譁眾取寵。最後只成就該局長「體恤下屬」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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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8:06, 6年前 , 12F
名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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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8:21, 6年前 , 13F
QQ...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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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8:22, 6年前 , 14F
更重要的是,警界過勞是個案還是通案,是否勤務制度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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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8:22, 6年前 , 15F
或執行偏差使然,這些都是局長更應該關注探究的。等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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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8:22, 6年前 , 16F
死後才在那邊講好聽而無實益的話,已是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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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8:32, 6年前 , 17F
推c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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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0:45, 6年前 , 18F
大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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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1:16, 6年前 , 19F
覺得真的出事長官有幫忙講話比悶不吭聲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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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1:49, 6年前 , 20F
制度不改,這不會是最後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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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2:09, 6年前 , 21F
有講總比裝死好,儘管有人覺得是作秀,但有些官連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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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2:09, 6年前 , 22F
都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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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3:01, 6年前 ,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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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3:09, 6年前 , 24F
部會等級就矮人一截,也只能說爽的.....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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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3:47, 6年前 , 25F
推這個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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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5:48, 6年前 , 26F
推C大 講這些根本沒用 應該要帶頭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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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9:22, 6年前 , 27F
制度需要衝撞阿 至少有人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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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9:23, 6年前 , 28F
"認定"屬於哪一級這存在"判斷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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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20:35, 6年前 , 29F
推局長的心意,但是如果認為法律訂定的標準太過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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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20:35, 6年前 , 30F
應該要提修法,而不是跟銓敘部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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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20:42, 6年前 , 31F
推,好長官才會有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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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0:02, 6年前 , 32F
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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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0:59, 6年前 , 33F
南無阿彌陀佛QQQQQQQQQQQQQQQQQQ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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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7:05, 6年前 , 34F
推c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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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Qf62g4x (TPC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