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鴿子快遞?花12小時送人犯到花蓮 台南警好怒

看板TPC_Police作者 (你在想色色的事齁)時間6年前 (2017/10/19 14:22), 編輯推噓8(807)
留言15則, 9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新聞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019001946-260402 ---- 新聞內容: 鴿子快遞?花12小時送人犯到花蓮 台南警好怒 台南警16日逮捕一名被花檢通緝的張姓男子,足足開車12小時將人送到花蓮;這是一年內 第2度台南警如此長途奔波移送微罪犯,引發台南警界大反彈,自嘲是「鴿子快遞」。 據《自由時報》報導,去年12月,台南警就曾花16小時、跑600公里送一名微罪通緝犯到 花蓮。16日下午,2名台南警員再度專程開巡邏車從台南沿國道3號北上,繞經宜蘭到花蓮 ,再經南迴公路返回台南,歷時12小時才押送通緝犯,返回台南已經是17日凌晨。 台南警界除自嘲是「鴿子快遞」,更批評此舉浪費司法資源,檢察官活在「史前時代」。 對此,法務部也認為有修法必要,避免司法資源浪費,維護警察人權。但也有檢察官認為 「偵查不公開」,案件有管轄權無法轉移。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7.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08394171.A.A95.html

10/19 15:22, 6年前 , 1F
距離遠是一回事,怕人犯在車上搞東搞西的或是跑掉那就
10/19 15:22, 1F

10/19 15:22, 6年前 , 2F
麻煩了
10/19 15:22, 2F

10/19 17:59, 6年前 , 3F
反正不是檢察官開車 低等警察吃屎吧
10/19 17:59, 3F

10/19 19:57, 6年前 , 4F
有些檢察官就是這樣 遇過就知道
10/19 19:57, 4F

10/20 08:36, 6年前 , 5F
相關配套真的可以再研議如果不是重罪或矚目案件可以考慮
10/20 08:36, 5F

10/20 08:36, 6年前 , 6F
轉移管轄
10/20 08:36, 6F

10/20 09:13, 6年前 , 7F
金門地檢澎湖地檢?
10/20 09:13, 7F

10/20 09:31, 6年前 , 8F
呃,恆春送屏東地檢就來回200公里了,上次送一個到士林地
10/20 09:31, 8F

10/20 09:31, 6年前 , 9F
院...根本南北一日生活圈
10/20 09:31, 9F

10/20 09:32, 6年前 , 10F
我在檢警聯合座談也談過,但是檢察長聳肩,人手不夠,又
10/20 09:32, 10F

10/20 09:32, 6年前 , 11F
涉及法令更改,哭
10/20 09:32, 11F

10/20 09:32, 6年前 , 12F
還要被檢討油量過量
10/20 09:32, 12F

10/20 10:54, 6年前 , 13F
以後通緝地太遠的當作沒看到
10/20 10:54, 13F

10/20 16:10, 6年前 , 14F
重點是檢察官還會要你等開完庭,再載犯嫌回家的
10/20 16:10, 14F

10/20 16:31, 6年前 , 15F
還遇過通很多縣市的,沒人要收,最後是執字的花蓮收
10/20 16:31, 15F
文章代碼(AID): #1Pw4IxgL (TPC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