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嗆警「他媽的」 言論自由判無罪

看板TPC_Police作者 (我絕不豪洨)時間12年前 (2011/12/22 10:44), 編輯推噓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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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Eye8Bfh ] 作者: Formalhaut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嗆警「他媽的」 言論自由判無罪 時間: Thu Dec 22 09:03:53 2011 遇員警酒測起爭執 兩度脫口夾雜「他媽的」 〔自由時報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蕭姓男子被員警認定酒駕,他解釋是其妻開車,情急 中使用了「他媽的」字眼,被警依妨害公務送辦,一審被判4個月;二審時大逆轉獲判無 罪。 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昨審理認為,「他媽的」是台灣社會長期存在的俚俗言詞,言者並不 必然反應其主觀意欲,只是說話者習慣用來發洩情緒的口頭禪或發語詞,並非有意侮辱公 務員,應受言論自由保障,改判無罪。 法官錢建榮曾主張 未設專區 娼嫖都不該罰 法官錢建榮16日曾在一份判決書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規定「娼嫖俱罰」,看似平 等處罰,實質上不公,他認為未設專區之前,娼、嫖、媒合者,都不應被處罰。 對於口出「他媽的」是否是意在罵人,錢建榮持獨特見解;他在蕭案判決書指出,所謂侮 辱性言詞(如他媽的等),都是涉及行為人主觀評價的意見表達,相較於誹謗帶有不實事 實的傳述,侮辱性言詞更應受到言論自由的絕對保障。 像「幹╳娘」、「他媽的」等,都是台灣社會長久存在的俚俗言詞,代表另種深層文化; 男性甚或女性如同反射動作般的使用「他媽的」或「幹╳娘」字眼,言者並不必然反應其 主觀意欲,更難謂必有侮辱公務員的犯意,這可說是,說話者習慣用來發洩情緒的口頭禪 或發語詞。 至於言論是否粗俗,端賴個人的品味而定,即使說出「他媽的」或「幹╳娘」等所謂「三 字經」,國家是否有理由以他人名譽受損為由,而動之以刑罰?國家憑什麼要求人民不可 以說出不中聽的話? 本案當事人蕭男(28歲)98年11月24日凌晨,搭乘賴姓妻子駕駛的車子,行經桃園縣蘆竹 鄉經國路段,賴女發現警方取締酒駕,即將車開進附近私人停車場,員警尾隨盤查,蕭男 否認開車,雙方爭執時,蕭男說「我,他媽的,我就沒有嘛!我就跟你講車不是我開的」 ,員警準備上前拉他時,蕭直呼妻的名字,大叫「去叫人!他媽的,他逼我做酒測!」等 語,夫妻因而被逮,並依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桃園地檢署調查認為,當天酒駕者是蕭妻,經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判處裁罰3萬5千元, 已易服勞役執行完畢。蕭男則被檢方依妨害公務罪嫌聲請簡判,法院一審簡判4月徒刑, 蕭提上訴,二審法官錢建榮昨判他無罪。 http://tw.news.yahoo.com/嗆警-他媽的-言論自由判無罪-203742862.html 他媽的! --

11/10 21:08,
樓上:因為做賊的喊抓賊啊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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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1:10,
soga~~~大哥,來,我幫你點菸 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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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1:10,
ζ 應該要這個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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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1:17,
樓上我再給你一次機會 ( ′-`)y-~
11/10 21:17

11/10 21:17,
ζζζζ
11/10 21:17

11/10 21:18,
樓上你這不是在燒我嗎 囧
11/10 21: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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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無罪好嗎? 他 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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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他馬的沒罪,嗆你比宋楚瑜還奸有罪,司法助選立場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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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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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應該還好.他要是說幹X娘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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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行政院長有罪嗎?他好像也講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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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我幹你娘"咧 可能就有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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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譽罪章的罪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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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都解釋過了 你是要法官轉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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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運的著時鐘 歹運的著龍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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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他媽的"是汙辱到什麼了? 原本就沒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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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我X你娘的 如果你是他爸應該就無罪吧 陳述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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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這樣子嗆法官 甚至檢察官 那早就掰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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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決於審判者對於言論自由尺度的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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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什麼爛判決阿....開這種判決先例那以後檢察官或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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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的是his mother!瞭嗎!又不是指對方 又不是說your m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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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用妨礙公務辦 太謙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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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嗆他 媽的或淦也可比照辦理要求判無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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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分析 大家就清楚了 惟有涉及罵 your @#$$%才侮辱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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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都說是親切的問候語了 法官難道還要問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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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時 有傳命令~長官不可說 他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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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官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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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南韓一定不會發生 韓語裡都說我們媽的...四海一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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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奶奶個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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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s grandma's.....所以不算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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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可說的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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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又不在言論言論自由 俚俗而在習慣用語 記者專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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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罵"fuck"還可拗說在罵老天爺,你若說fuck"your"m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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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語助詞 只是很粗俗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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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罪就怨不得人..所以重點就是有無用到"your"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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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馬的 這是臺灣人民法律上的勝利 臺灣民主的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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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官想法蠻貼近民意跟事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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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s horse 所以不算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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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有人每次推文開頭都用"他媽的"版主可以水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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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 因為站規 有說要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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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法不就跟之前白院長低語"他媽的"硬凹模式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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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判決不就說"他媽的"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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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法官可能認為這種粗話 聽到的人會有各自的價值判斷 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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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會認為講的人沒水準 觀感不好 但沒有到要用法律去強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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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洋片裡面還不是用FUCK或FUCKING當語助詞 本來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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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講的嚴重程度 講的人自己去承受可能面臨的隱性遭遇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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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別人會因此認為此人沒水準 教養不佳 影響周遭人對他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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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9:36, , 45F
支持 真的太多人當口頭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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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 M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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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遇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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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要看顏色的 如果是綠色的就有罪 例如鄭弘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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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馬的之亂開始!!!! TA MA TA MA TA MA TA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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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判決法官判這什麼東西 他X的 X你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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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alei:轉錄至看板 Lawyer 12/22 10:34

12/22 10:35, , 51F
這一定是跟白院長同夥的 有繳黨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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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0:36, , 52F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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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0:41, , 53F
一切都白賊化了!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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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0:41, , 54F
他馬的合法了 現在開始人人他馬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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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0:42, , 55F
有些人好像忘了鄭弘儀講了your~如果只有his mother那無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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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0:43, , 56F
ZYME自己不就顯示鄭講了X你X 那個你不就是your 所以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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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REEMANfju (210.241.98.253), 時間: 12/22/2011 10:44:31

12/22 10:44, , 57F
心得 :他媽的
12/22 10:44, 57F

12/23 00:56, , 58F
下次用他媽的問候分局長看看會不會怎樣??
12/23 00:56, 58F

12/23 09:04, , 59F
他扁的 他送的 ?
12/23 09:04, 59F

12/23 13:49, , 60F
罵在法官身上看看,馬上變成第309條.
12/23 13:49, 60F
文章代碼(AID): #1EyfcG0c (TPC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