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後座沒人 警開單勸導「未繫安全帶」
【蕭夙眉、孫英哲╱連線報導】龔姓女子上周五開車經過彰化縣鹿港鎮遭警員攔下,開一
張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交通違規勸導單」,奇怪的是車後座明明沒有人,她當場提出質
疑,結果警員把「違規」二個字劃掉,以括號註明是「宣導」。警方私下說,「沒違規卻
開勸導單,應該是拼績效!」彰化警方昨澄清,當時是宣導,將明訂執行方式避免爭議。
民眾劉桂圓笑說:「警察看到阿飄嗎?」
塗改單據變「宣導」
有國父孫女「孫穗芬條款」之稱的「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規定」,今年八月實施有半年勸
導期,龔女(三十三歲)上周五晚上九時許,開車經鹿港復興南路、公正路口,被和興派
出所警員張宗泰攔下,開「交通違規勸導單」並要她簽名。
龔女看違規勸導理由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她反映:「後座沒人,怎麼違規?」警
員堅持要她簽名,還解釋,「上面便宜行事,沒印宣導單,你就幫忙。」龔女不滿質疑,
警員最後把勸導單上「違規」字樣塗掉改寫「宣導」,龔女簽名後又自己附註「未違規、
儘宣導」。龔女事後痛批:「明明沒違規,警察卻要我簽名,執法不合理。」
可能涉及偽造文書
張宗泰昨透過電話澄清,當晚告訴龔小姐是宣導,龔小姐堅持不能有違規及勸導字眼,他
也同意,可能是溝通誤會。和興所副所長陳義圖表示,宣導後座乘客繫安全帶,每人每周
基數僅三件,沒有業績壓力。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副隊長陳世面說,警員看到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才可攔下填勸導單,
將明訂執行方式。中市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強調,沒有違規就不應開違規勸導單;也
有基層警員透露:「交通違規勸導單每月有一至五張的業績,開單警察可能在拼績效。」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表示:「別鬧了!開違規勸導單,怎麼會攔輛後座沒人的車開單呢?
」可能涉及偽造文書。律師林銘龍強調,沒違規硬要開單,這樣就算製作不實公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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