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一般性特困按比例核調
小弟的情況是母親有重大傷病卡,但戶籍內有我、父、母、兩個妹妹,
想要調回家鄉,只能依一般性特困的按比例核調申請。
想請問有經驗的學長或人事專門的學長:
1.警察人員升遷辦法的附表六中的《親屬(父母、繼父母、或在未成年
以前即被收養且收養關係仍存續中之養父母、配偶之父母而無其他直系
血親卑親屬者、配偶、子女)罹患重病。》這句話是指"親屬(父母)有罹
患重病",還是"親屬(父母而無其他直系血親卑親屬者、配偶、子女)有罹
患重病"?
2.是否戶籍只能有我、父、母,而無其他兄弟姊妹才可以申請特困?
3.現在重大傷病資料好像已輸入健保卡,之前請家人申請卡片好像沒有
再核發,我有一張重大傷病資料更改或補發通知書,不知道這張是否能
代替重大傷病卡,還是一定要申請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若是要該如
何申請?多久能拿到?
啊~~我的狀況到底符不符合特困資格啊?
為何限報日期這麼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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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02:2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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