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酒測攔檢搬法條 警察尬贏律師

看板TPC_Police作者 (NG卡卡卡)時間14年前 (2010/04/10 12:29), 編輯推噓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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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iceyes (冰眼)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側摔檳榔西施」效應 嫌控警打人 時間: Sat Apr 10 01:47:35 2010 合理性懷疑 查身分證 相當性理由 開包包 搜身 下面的新聞剛好可以解釋 順便可以從新聞中看前幾天西施側摔 到底誰對誰錯 4月9日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526286.shtml 酒測攔檢搬法條 警察尬贏律師 素有「法條背誦」高手之稱的桃園警分局大樹派出所副所長程克強,昨天凌晨執行酒測 時,轎車中一名男性律師拿出「六法全書」,質疑警方盤查的合法性; 程克強一一背誦相關條文接招,讓對方心服口服。 「我是律師,」這名男子這才透露身分,緊握程克強雙手, 連聲讚許程克強,並說「謝謝」。 警察和律師「論法」的一幕,讓在場陳姓警員大為嘆服,回派出所後轉述傳開。 程克強和陳姓員警凌晨在寶慶路設酒測攔查點,攔下由女子駕駛的轎車時, 因車內飄出酒味便要求出示證件; 駕駛座旁喝了酒的男子不滿質問:「沒喝酒(指女駕駛)為什麼要出示證件?」 男子隨即下車再問:「憑什麼盤查我們?」程克強回應,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第六條(身分查證) 第一項「合理懷疑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都可盤查身分, 「您車窗搖下時,我聞到車內濃濃酒味,符合合理懷疑要項。」 男子又出招「哪條法令規定要出示證件受檢?」程克強答, 同法第七條中(查證身分必要措施)對觸及第六條者得採取攔停 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並令出示身 分證明文件。 這時男子從包包搬出「六法全書」,再問「憑什麼在這地段封路攔檢?」 程克強回應,同法第六條第六項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經警察機關與 地方政府核可即可。 男子心想「警察一定沒帶公文」,使出絕招「請提出核可證明?」 這也沒難倒程克強,他從容地從公文夾拿出執行酒測核可公文書。 程克強受訪時說,他一再教導同仁「警察執法一定要先熟法」, 這次論法,沒有輸贏,只能說彼此進行一場路邊「法律交流」。 他表示,十七年前任職台北時,就自我要求一定要牢記執法時的法條, 他還找過同事見證,只要背錯一字就請吃消夜, 「請了好幾頓消夜,才換來這等功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48.128

04/10 01:49,
不錯喔
04/10 01:49

04/10 01:49,
好厲害...
04/10 01:49

04/10 01:49,
認真的警察
04/10 01:49

04/10 01:49,
04/10 01:49

04/10 01:49,
這是警察的基本素養
04/10 01:49

04/10 01:49,
一看就知道假的吧~根本是警查自己買的商用新聞
04/10 01:49

04/10 01:50,
好萊塢電影很愛嘲笑警察不唸書
04/10 01:50

04/10 01:50,
認真
04/10 01:50

04/10 01:50,
有點悲哀 基本素養卻必須感到他認真...
04/10 01:50

04/10 01:51,
這新聞可信度*0.01%
04/10 01:51

04/10 01:51,
推一個 應該的
04/10 01:51

04/10 01:51,
好學的鴿子
04/10 01:51

04/10 01:52,
蕃茄蛋飯二十五塊半
04/10 01:52

04/10 01:52,
推一個 是我應該做的
04/10 01:52

04/10 01:53,
這應該是警察應該具備的基本素養吧.....
04/10 01:53

04/10 01:53,
加底呢?
04/10 01:53

04/10 01:53,
造神?
04/10 01:53

04/10 01:54,
修法過了,不能隨便路檢,這是假新聞
04/10 01:54

04/10 01:54,
鴿子中的霸主
04/10 01:54

04/10 01:54,
強神!強神!強神!強神!強神!
04/10 01:54

04/10 01:55,
至少比只會嗆說不配合就帶回去查好太多了
04/10 01:55

04/10 01:55,
不被二一也是學生的基本素養啊= = 版上有誰敢說一定做得到?
04/10 01:55

04/10 01:55,
二十二塊半
04/10 01:55

04/10 01:55,
這是基本的素養吧 ㄧ堆警察只會兇加騙民眾
04/10 01:55

04/10 01:55,
應該說不被當才對= =
04/10 01:55

04/10 01:55,
要每個鴿子都能引出條號很難 但好歹程序不能違法執行不能過當
04/10 01:55

04/10 01:56,
好猛喔
04/10 01:56

04/10 01:56,
靠,那律師不及格吧,這樣都被唬過去
04/10 01:56

04/10 01:56,
知法才能犯法~
04/10 01:56

04/10 01:57,
憲兵也要背這個耶
04/10 01:57

04/10 01:57,
現在路檢要有一定正當程序 
04/10 01:57

04/10 01:58,
有設攔檢站加上有酒味就可以欄檢吧 路上隨便看到那種
04/10 01:58

04/10 01:59,
教你停下來攔檢好像不行 而且要有公文
04/10 01:59

04/10 01:59,
推真悲哀 應該做的事居然被這樣歌功頌德
04/10 01:59

04/10 01:59,
然後誘導犯罪吃豆腐的一堆人推,真是具有臺灣特色的警察
04/10 01:59

04/10 02:01,
以後新聞頭版:"楷模!XX分局一年吃案低於1000!"
04/10 02:01

04/10 02:04,
學生還不是都有三小全勤獎 到學校上課不也是應該做的事
04/10 02:04

04/10 02:10,
應該是有經過警察機關主管長官認可的,才會有公文程序
04/10 02:10

04/10 02:11,
不論有沒有第6條1項第1-5款情形,只要經過指定地點,就
04/10 02:11

04/10 02:12,
可合法查證身分,請不要誤會了...
04/10 02:12

04/10 02:12,
不翹課也是學生應該做的事情啊 有幾個做得到啊??
04/10 02:12

04/10 02:13,
並不是所有路(攔)檢都一定要經過公文程序喔
04/10 02:13

04/10 02:22,
不加底比加底還貴?
04/10 02:22

04/10 02:26,
我只是個送外賣的啊!!!!
04/10 02:26

04/10 02:29,
開單一流人一流?
04/10 02:29

04/10 02:54,
開單罰款其疾如風,獲報抓賊其徐如林
04/10 02:54

04/10 02:55,
側摔騎妹熱情如火,輿論批評不動如山
04/10 02:55

04/10 03:04,
樓上好強XDDDDDDDD
04/10 03:04

04/10 03:15,
FranKang:開單罰款其疾如風,獲報抓賊其徐如林
04/10 03:15

04/10 03:15,
FranKang:側摔騎妹熱情如火,輿論批評不動如山
04/10 03:15

04/10 03:18,
對穿腸,快出對子對死他~!
04/10 03:18

04/10 03:41,
有幾各警察會記得阿
04/10 03:41

04/10 03:48,
正常啊 律師主要在解決法律問題 警察是執法者 當然要熟記
04/10 03:48

04/10 03:50,
法源依據 行政程序法本即要求要說明法令依據、理由
04/10 03:50

04/10 04:11,
遵守交通規則也是應該的 幹嘛怪鴿子無聊開單
04/10 04:11

04/10 05:14,
推啊,好警察啊,這種警察應該不到10%吧,台灣
04/10 05:14

04/10 06:48,
這個學長很厲害啊~~我剛出來時也是他帶我如何抓酒駕的
04/10 06:48

04/10 06:49,
辦刑案又很有一套
04/10 06:49

04/10 07:44,
很假,就像PTT很多淺水警察無腦式的挺警察文一樣。
04/10 07:44

04/10 08:36,
這不是警察本來就應該做的嗎?
04/10 08:36

04/10 08:40,
什麼都是應該做的 樓上沒救了
04/10 08:40

04/10 09:03,
不錯
04/10 09:03

04/10 09:14,
要別人做應該做的都很簡單 自己要做的話 吃屎還比較容易
04/10 09:14

04/10 09:55,
推樓上
04/10 09:55

04/10 10:35,
結果咧....到底女駕駛有沒有喝酒啊?
04/10 10:35

04/10 11:03,
推認真神鴿,大家心服口服!!!
04/10 11:03

04/10 11:41,
推認真
04/10 11:41

04/10 12:13,
認真 讚
04/10 12: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32.194

04/10 12:56, , 1F
清流
04/10 12:56, 1F

04/10 17:44, , 2F
八洞兩
04/10 17:44, 2F
※ 編輯: s606051 來自: 116.59.105.120 (04/10 19:42)

04/10 19:43, , 3F
答不出來怎麼辦?放他走?
04/10 19:43, 3F

04/10 23:36, , 4F
蠻厲害的啊~~怎麼感覺那個律師是高層來督導的 !?
04/10 23:36, 4F

04/12 11:33, , 5F
下次問問帶班有沒有所謂的"核可路檢文件"...
04/12 11:33, 5F

04/12 15:13, , 6F
我倒有疑問的是臨檢的異議書....
04/12 15:13, 6F

04/12 19:21, , 7F
我不信 法條那麼熟 早官校畢業了 怎甘心只當副座
04/12 19:21, 7F

04/12 19:23, , 8F
如果我問檢察官憑啥起訴我 法官憑啥審問我
04/12 19:23, 8F

04/12 19:23, , 9F
當場他們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吧XDDD
04/12 19:23, 9F

04/12 19:32, , 10F
他會先翻小六法
04/12 19:32, 10F

04/13 02:32, , 11F
他拿出來的那張應該是酒駕編組表吧
04/13 02:32, 11F

04/13 02:33, , 12F
就算真的要帶 也是分局承辦人要發給每組帶班人員
04/13 02:33, 12F
文章代碼(AID): #1Bl_wWXT (TPC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