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閒聊] 我領教到了!E04!台灣的警察

看板TPC_Police作者 (俘虜威n)時間14年前 (2009/09/05 03:03), 編輯推噓19(1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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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huangHe 看板] 作者: TC13 (T.C.) 看板: ShuangHe 標題: Re: [閒聊] 我領教到了!E04!台灣的警察 時間: Sat Sep 5 02:08:57 2009 先說,俺不是來筆戰的,俺就一個普通在雙和服務的警察人員說個自我意見 開板的大大認為警察應該去追那位酒醉駕車的民眾 就我而言,在我有同仁一起上班時,我會去追追看,但絕對是在「安全駕駛」的前提 意思是:如果我單警,我絕對不會去追 對我們長官而言 他們會說:無論如何都不要追車 各位會不會覺得很疑惑? 簡單而言,今天如果因為追車產生了交通上之事故, 責任是誰要負? 賠償誰要出? 國賠?對不起,國賠完一樣扣薪, 也許,正義感強大的鄉民會說: 你們不追對不起你的職業,對不起納稅人,對不起...... 但是如果真的發生意外,我對不起的是我的家人 他們要與我一同背著個負擔 社會呢? 抱歉! 輿論說:警方執法過當,小小酒駕追車導致重大車禍! 長官說:關於這次的追車導致的事故,警方對社會大眾感到萬分的抱歉...... 家屬說:他人很好,他是我們家庭的支柱,他是我的心肝寶貝...... 鄉民說:.......我還是別說了....... 總之,絕不會有「警員說」這項 因為他酒駕又沒犯法,你追什麼呢? 他只是違規罷了,你確定他酒測一定會超過0.55ml/g嗎? 酒駕......不過就是違規而已 也是啊!警員是哪個蔥薑蒜苗呢? 全台6萬警員,不差你一個,你就犧牲吧! 也對,中和南勢角之前對衝撞員警的竊車(之後還有姦殺案被破獲)的少年開槍 都差點被告死,這.....不過就是個酒駕罷了...... 也許很直接,但事實是: 我們是用一碗飯,而犯罪者或少許違規者是用一條命來和我們爭鬥 如果今天對方是犯罪者,我很樂意奮力去逮捕 因為我背後至少還有一部中華民國刑法作靠山(雖然有時還滿不穩的) 但今天違規追車,我背後空空蕩蕩, 閣下不覺有差,不才告訴您:我怕死了 再說一點,深夜,也許您精神不錯,但大部分的警員是從白天一直上班到深夜 不怕您笑,我有時甚至騎巡邏車會騎到睡著,只好先停著在路旁 站在路口吹吹風清醒一下, 警察休息時間不足,服勤時間過長,這不是新聞,我也不求您諒解 只求您知道這件事 再者,今天發生事故的如果是員警呢? 有一句在警界流傳已久的話不知道您有沒有聽說過 「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很殘酷 很直接 很不公 很真實 我舉兩個例子就好: 前兩年有一位桃園的派出所副所長殉職,您還記得是什麼原因嗎? 還有,去年有一位吳警員放假返所辦案子後返家時,遭逢不幸,你記得為什麼嗎? 其實我不要求你一定要記得,但你會有印象嗎? 應該印象不深,因為,這兩則一開始連報紙第二頁頭版都上不了 甚至我看到的是在報紙角落的一塊而已...... 因為前者發生在胡市長夫人車禍斷臂時 後者發生在台東縣長到外國參訪觀光發公費事件時 這就是警察,殉職了,一了百了...... 為什麼?我也想知道為什麼! 我同學父親(他們一家都是警察)過勞死在辦公桌前,為的是什麼? 今年88水災殉職的員警其中之一是我認識的叔伯,他為的又是什麼? 我還在學校時,台中曾發生一件警匪槍戰,員警殉職2人 不多日,偵訊學林淵城教官(實任中部犯罪打擊中心組長)在課堂上告訴我們: 「葉錫財是我多年好友,我們本來還約出來要吃飯......我手機裡還有他的號碼, 我永遠不會刪掉!」 教官當時說話的神情肅穆,當時我還不大懂不刪掉號碼的意義 現在我大約明白了:也許就是不想忘記他,除了家人,這世界上總還要有人記得他! 台灣社會一直以來對警察很不公, 沒錯,領一份薪水作一份事, 納稅人的確是我們的頭家, 然後呢? 無限上綱嗎? 我是警察, 我要維護治安、整治交通 我也要處理戶口、連絡社區 我還要做保安民防、為民服務 此外還要協辦大略分項共七十四種各類「公家機關」之業務 並且記熟約一百多種表格填報及各式專案性業務及指標 我是行政警察, 我要有重大交通違規積效 我要有路霸攤販績效 我要有色情績效 我要有賭博電玩績效 我要有竊盜績效 我要有刑事核分績效 我要有刑案績效 我還要有社區關懷績效 我也要有緊急關懷績效 我要會受理案件、偵查案件、破獲案件 我也要會處理車禍、協調民眾糾紛、和有憂鬱躁鬱歇斯底里發酒瘋的民眾溝通 甚至我還要會可以和狗溝通,因為牠主人不在又叫得太大聲吵到鄰居了 我班與班空檔時間約8小時 不一定早上,不一定下午 因為派出所是公家機關的7-11 不打烊、不關門、不休息 我累,但我應該還算對得起這份薪水 我要求不多 我只要求兩個字: 尊重 我曾經看到統計 民眾對公務人員觀感最好的是消防,最差的是警察 警察的地位在眾公務員中也居末位 我很難過 消防總是在人們需要時出現,並給予幫助救護, 要扛一條寶貴的性命,他們也不輕鬆 消防觀感最好,我欣然接受 警察的出現,基本上都是在不幸的事發生時,或者是在民眾「不希望」看到時 執行的又大部分屬於強制性的動作 加上如果警察發生違法風紀案件 一定是社會版頭條 之前的執政者又往往把警察當做手上的刀子 常常把警察推到民眾的對立面 所以現在的社會不願給警察其應有的地位 也不願意信任警察 尊重二字,對從警人員有多重要 您也許不清楚 但我永遠記得我在指揮交通時 有一位小妹妹對我說 警察叔叔,你好辛苦 雖然那已經是兩年多前的事 也許您覺得警察應該如何如何...... 但這是上不是一句:「我覺得」就能解決事情 也許電視上的政論節目給太多人認為空談就能成事吧 卻忽略了紙上談兵的不是只有趙括和馬謖...... 您有納稅,我感謝您 但請不要就個人想法指手畫腳 您確定他沒叫支援? 您確認他當時沒記車牌? 您不是那位員警 我也不是那位同仁 我倆無權置啄當下的處理 希望您能諒解我這篇無禮的回覆 另外,我也有納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09.230

09/05 02:11,
這就是 爛制度之下沒有勇警察
09/05 02:11

09/05 02:13,
推優文…另外,警察先生,您辛苦了。
09/05 02:13

09/05 02:14,
辛苦了 也請你繼續加油
09/05 02:14

09/05 02:15,
辛苦了,下次可以放我一馬嗎....(跪)
09/05 02:15

09/05 02:26,
以情入理 這文章寫的好
09/05 02:26

09/05 02:49,
這已經變成是體制的問題了...
09/05 02:49

09/05 02:51,
辛苦了,我一個學長也當警察,他也有跟你同樣的想法
09/05 02:51

09/05 02:52,
加上出事了上司又不挺,哪個警察會冒這種風險
09/05 02:52

09/05 02:54,
寫的很不錯阿 酒駕只是個小違規不用追
09/05 02:54

09/05 03:01,
樓上很痠XD 追車造成的後果可能更嚴重
09/05 03: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65.236

09/05 03:07, , 1F
馬的 看的我快哭了T^T
09/05 03:07, 1F

09/05 03:19, , 2F
我永遠銘記在心那位副所長 查贓車查到一半被刺!!
09/05 03:19, 2F

09/05 04:11, , 3F
唉 看完只有感嘆 誰有勇氣轉八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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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轉八卦了啦... 會害到這個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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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4:12, , 5F
沒被噓到X5 我請你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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俘虜威 遞張衛生紙給我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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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4:12, , 7F
就像有些學長說的 有些事情自己知道就好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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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4:13, , 8F
啊? iv80804要出來了嗎?? 諾~ 拿去~ (抽一堆衛生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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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感性的文章別渲染情色了 (用水球就好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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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自己已經做得很不爽了 還不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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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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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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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回雙和去好啦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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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叔叔,你們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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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0:50, , 15F
俘虜威最近很中性情 問題是他似乎變成女的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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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loveyu學長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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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1:05, , 17F
不好意思 請問我可以轉我自己的信箱嗎?我在淡水服務...
09/05 11:05, 17F

09/05 11:59, , 18F
我不是學長哦..只是路人而已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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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05, , 19F
很切實的文章~吳宗憲:我是藝人~我也想要紅呀!!
09/05 12:05, 19F

09/05 12:06, , 20F
我要說的是~每種職業都有所期望...!警察只是要個尊重而已~~
09/05 12:06, 20F

09/05 12:11, , 21F
八卦鄉民:不爽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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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3, , 22F
推好文
09/05 12:13, 22F

09/05 12:24, , 23F
好感動阿~ ㄒ_ㄒ
09/05 12:24, 23F

09/05 13:39, , 24F
GOOD
09/05 13:39, 24F

09/05 14:16, , 25F
好文
09/05 14:16, 25F

09/05 16:48, , 26F
staycos別誤會 我是從雙和板把這篇文轉過來的^^
09/05 16:48, 26F

09/05 21:45, , 27F
好文
09/05 21:45, 27F

09/06 04:17, , 28F
的確制度面沒給在外執勤的警察保障...就如同..彰化那位學長
09/06 04:17, 28F

09/06 04:19, , 29F
奪槍殺警案..最後一個判殺人 無期+9xx萬 一個妨害公務 10月
09/06 04:19, 29F

09/06 04:20, , 30F
賠的也太少了...比一個酒駕過失致死賠的還少?? 另外一個居
09/06 04:20, 30F

09/06 04:21, , 31F
然還只判妨害公務...雖然事後的制裁不見得能對被害人有多大
09/06 04:21, 31F

09/06 04:22, , 32F
的補償作用..但至少是一個警誡的效果..讓人不敢以身試法
09/06 04:22, 32F

09/06 04:22, , 33F
@@"
09/06 04:22, 33F

09/07 18:02, , 34F
不推對不起自己 真的
09/07 18:02, 34F

09/07 19:50, , 35F
哀!這就是所謂的多做多錯,沒做沒錯,但是會被定.悲哀
09/07 19:50, 35F

09/08 00:20, , 36F
辛酸血淚呀~
09/08 00:20, 36F
文章代碼(AID): #1AeMHnVX (TPC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