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菁英補習班的退費規定這樣合法嗎...
我在台北菁英補習班買了一個上課方案,共192堂
,總共34300元,
目前以信用卡分12期支付,目前快付一半了,堂數
用掉40堂左右。合約上寫105年N月某日為開課日,最慢必需在2年內把所
有堂數用完。
最近因為有別的規劃,所以我想停課退費。
然後我覺得爭議的點有2個,
第1>
我最近去退費,結果補習班的人說合約上寫
"請於開課日2個月內,且實際上課堂數未逾總堂
數1/3時,提出退費申請,否則不予受理"。
最後她就叫我直接去找教育局也沒再多說什麼了。
但這條規定根本就和台北教育局的補習班規定相衝!
教育局的規定明明就是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
第2日(次)上課後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
)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應退還約定繳納
費用50%。
教育局的規定並沒有說開課的2個月內才能退,難道補習班
可以在現有法規上自己加自己的規定嗎?!
第2>
我的信用卡繳付總金額是34300,看起來就是一個方 案的,但它合約上寫著前6個月25800
元,後6個月 8500元, 照他這樣寫的話,我該不會只能拿回後6個月的 ?...感覺他們就
是在玩文字遊戲..
剛剛已寫了線上申訴給消保會了,不知後續會如何,
請問有人知道該怎麼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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