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掛] 不要臉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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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4→)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asi9624153 (東東)時間16年前 (2009/11/23 08: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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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上述 法律是給懂得人玩的. 所以跟我之前推文一樣. 除非被他偷過東西的人出面指證他. 才能在法庭上把它扳倒. 欠錢部分,一旦未經立據證明. 在法律上面一律通通不算數. 曠課部分,礙於校規管理,法官不會管這個. 所以換句話說.... 各位跟他有所牽扯的學弟是處於不太有利的狀態. 不過. 毀謗告下去
(還有748個字)

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oHomeAS ( )時間16年前 (2009/11/21 18: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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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說我冷血 無情. 我跟小三交情也算不錯. 我也相信他出自於不服氣 所以有哪些作為. 但法律是不論是否"相信" 只論有無證據. 沒證據 就是沒事實. 小三說的很多話 就算我們相信是事實. 但沒證據 就不是事實 是誹謗. 結論是. 法官沒錯. 有對狗父子肚量很小 品德很差. 小三有罪(法理上). 希

推噓7(7推 0噓 2→)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reamwanter (屁)時間16年前 (2009/11/21 18: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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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 李世瑛接到他老爸的電話. 內容大概是講說李振家他老爸要告他誹謗之類的. 說是什麼會破壞他軍旅生涯. 殺小= =. 都多久的事了到底還想怎樣??. 到這種地步還能說什麼!.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194.13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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