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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FSH98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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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掛] 不要臉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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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e: [爆掛] 不要臉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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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i962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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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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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3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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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上述 法律是給懂得人玩的. 所以跟我之前推文一樣. 除非被他偷過東西的人出面指證他. 才能在法庭上把它扳倒. 欠錢部分,一旦未經立據證明. 在法律上面一律通通不算數. 曠課部分,礙於校規管理,法官不會管這個. 所以換句話說.... 各位跟他有所牽扯的學弟是處於不太有利的狀態. 不過. 毀謗告下去
(還有748個字)
#2
Re: [爆掛] 不要臉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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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Hom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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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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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1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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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說我冷血 無情. 我跟小三交情也算不錯. 我也相信他出自於不服氣 所以有哪些作為. 但法律是不論是否"相信" 只論有無證據. 沒證據 就是沒事實. 小三說的很多話 就算我們相信是事實. 但沒證據 就不是事實 是誹謗. 結論是. 法官沒錯. 有對狗父子肚量很小 品德很差. 小三有罪(法理上). 希
#1
[爆掛] 不要臉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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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eamwanter
(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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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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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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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 李世瑛接到他老爸的電話. 內容大概是講說李振家他老爸要告他誹謗之類的. 說是什麼會破壞他軍旅生涯. 殺小= =. 都多久的事了到底還想怎樣??. 到這種地步還能說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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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20.126.19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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