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吉之禍 判決書

看板TNFSH102nd作者 (KenWang42)時間12年前 (2013/12/29 22:4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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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Im3BywB ] 作者: lf9nettw (人稱 長興古美門)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南一中教官指責公審學生 店家流淚道歉: 時間: Sun Dec 29 22:34:32 2013 肅靜!鄉民公審完畢,本庭現在宣讀判決。 主 文 被告台南一中四位同學,意圖使人不加飯罪名成立。判處極 刑,褫奪公權終身。 事 實 一切如起訴書所載: 台南一中四位高三學生,於十二月十五日間至碳○生活餐飲 用餐,期間因加飯問題與店家發生爭執,為抗議店家態度惡 劣,將飯碗反蓋、並將菜單扔進用畢湯碗後離去。店家一怒 之下張貼公告取消台南一中所有學生加飯優惠,業經媒體報 導在案。 理 由 莫須有之。本院忝為網路鄉民,經由網路討論及媒體報導得 知此事。網路討論風向認為:四位學生自忖為高級知識份子, 以堂堂地方第一志願之姿,欺壓善良店家。此等蓋碗行為嚴 重傷害社會大眾感情,實是十惡不赦,大逆不道,本院認為 實無教化之可能。另此事件中,台南一中校方、師長、校友、 學生群起為母校護航,四處宣揚母校之驕傲,令當年落榜之 本院憤怒不已,決心判處極刑。至於媒體是否移花接木,報 導是否中立客觀,店家態度是否的確惡劣,在非所問。 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 一零二 年 十二 月 廿九 日 鄉民高等法院網路分院刑事八卦板庭 審判長 鍵盤法官 鄉民甲 鍵盤法官 鄉民乙 鍵盤法官 鄉民丙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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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串功力請加強 我那行動不便的阿罵都比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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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毀!! 燒毀台南一中 斷開一切的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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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刑是什麼刑.丟到南北極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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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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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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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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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護航文,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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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不就好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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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了那麼多天還搞不清楚被戰的點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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揉個菜單被判褫奪公權 那好險沒拍桌 不然就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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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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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卡的咚滋咚滋跳針跳針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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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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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enWang42 (140.109.220.151), 時間: 12/29/2013 22: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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