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情報]「發現基隆之美」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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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papa1116 (大寫U 小寫t) 看板: Keelung
標題: [情報] 「發現基隆之美」攝影比賽
時間: Fri Apr 4 08:54:1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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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基隆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一)宗 旨:「凡走過,必留痕跡」,為了讓更多人看到基隆的美麗及特殊的漁港風情
,透過攝影比賽,即時捕捉自然、人文景觀之美,為下一代留下美好的印
記,進而促進基隆觀光產業之發展。
(二)主辦單位:崇右技術學院
(三)承辦單位:崇右技術學院藝能攝影社
(四)協辦單位:基青攝影學會
(五)參賽資格:愛好攝影之人士
(六)拍攝主題:基隆市的自然風光、人文景觀
(七)作品規格:參賽的作品不論正片、負片或數位相機(六百萬畫素以上)拍攝,請一律沖
印成6*8吋的相片參賽,作品不得電腦合成、加色、彩繪、格放、裝錶、
護貝或劃線等,投件張數不限,參賽人員請詳填參賽表格,貼於每件作品
背面。
(八)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97年5月9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九)收件地點:參賽作品請用掛號寄至─崇右技術學院課外活動指導組(地址:20103基隆
市義七路四十號,電話:02-24237785轉604或614),並於封面加註【參加
發現基隆之美攝影比賽】。
(十)獎 勵:
金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整,獎狀壹紙。
銀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獎狀壹紙。
銅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獎狀壹紙。
優選獎五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整,獎狀壹紙。
佳作獎十名:獎狀壹紙。
(十一)評 審:97年5月16日於本校會議室,聘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
(十二)得獎公佈:97年5月19日公佈於本校網頁,並個別通知得獎者,(請得獎者於97年5
月23日前繳交得獎作品之底片或數位檔光碟)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3.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4.作品背面需貼上參賽表格,並詳填作品題名、作者姓名、聯絡電話…等資料。
5.金牌獎、銀牌獎及銅牌獎得獎者不得重複,優選獎及入選獎則不在此限。
6.得獎者必須提供得獎作品之底片,若為數位作品,請繳交得獎作品600萬畫素以上的JPG
、TIFF等檔案格式之光碟,作為展覽、宣傳、發表、刋登或印製書冊等之用,不另給酬
勞,無法繳交者,取消獲獎資格,獎位不另行遞補。
7.參賽作品因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8.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9.參賽表格請至崇右技術學院(http://www.cit.edu.tw/ )→學務處→公告事項處下載。
10.所有活動相關消息均會在本校網頁及藝能攝影社網站上公佈。(藝能攝影社網站:
http://blog.pixnet.net/francis760727 )
11.本簡章未盡或修正事宜,將隨時於本校網頁公布之。
想說基隆板之前有辦過攝影比賽,所以大家一起來參加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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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右板開了喔~歡迎各位有空過來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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