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北部] 徵 青少年創作樂團 除夕夜演出 (宜蘭)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D3FSAlB ]
作者: Shank (一起走吧~)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北部] 徵 青少年創作樂團 除夕夜演出 (宜蘭)
時間: Sun Dec 19 02:01:42 2010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blog.roodo.com/part_time/archives/13669447.html
→今年農曆除夕2/2晚上
◎薪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blog.roodo.com/part_time/archives/13669485.html
→1萬2千/團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逕行劣退)
→當天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宜蘭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除夕晚會現場演出
表演時間約30-40分鐘。
需自備樂器(鼓、音響設備等大型器材,現場會有,其餘需自備)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blog.roodo.com/part_time/archives/13679255.html
→翡士達演藝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fesagency.com.tw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尤先生 02-29621928
請將樂團成員履歷、演出照片、影音連結等,
寄至hr@fesagency.com.tw 註明應徵青少年創作樂團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否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3~4團(每團3人以上)
補充事宜
◎其他:
→這是文化局主辦的晚會,主題與青少年有關,
所以要符合青少年的年紀,不知道這樣限制青少年報名會不會違反版規??
如果違反的話,似乎是PTT的版規凌駕在政府之上。
*無意不敬,只是目前森嚴的法規,讓我們每次寫文章時有種身在極權鐵幕裡的錯覺。
◎通知:
→電話或mail通知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12月底至1月份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九五
→無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12/21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17.1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60.215
推
12/19 03:59, , 1F
12/19 03:59, 1F
推
12/19 04:07, , 2F
12/19 04:07, 2F
推
12/19 04:07, , 3F
12/19 04:07, 3F
→
12/19 04:08, , 4F
12/19 04:08, 4F
推
12/19 05:00, , 5F
12/19 05:00, 5F
推
12/19 13:46, , 6F
12/19 13:46, 6F
推
12/19 14:29, , 7F
12/19 14:29, 7F
推
12/19 15:40, , 8F
12/19 15:40, 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