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震怒] 要是你是那位機車騎士,你不幹嗎?

看板TKU_EW94B作者 (我的海綿寶寶)時間15年前 (2008/10/01 14: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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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槍 不是裝飾品唷 XD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作者: 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震怒] 要是你是那位機車騎士,你不幹嗎? 時間: Wed Oct 1 14:11:47 2008 警械使用條例 第四條 (使用警械原因)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   前項情形於必要時,得併使用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都可以構成本案合理使用警械原因 我不曉得諸位人權志士是在罵啥洨 等到飆仔拿刀砍你時 你就跟他講人權, 跟他談飆仔刀械使用條例好了 幹!!!!!!!!! -- 以下是綠蛆轉寄信件內容 ===================== : 你們長期被政黑的藍色網軍壓迫. : 現在有一個大好機會讓你們可能重建政黑. : 請支持擺免板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1.77

10/01 14:12,
改天我騎車載學長,看警察會不會開槍打我們...=.=
10/01 14:12

10/01 14:14,
沒違規,我看警察怎麼會需要掏槍甚至開槍...
10/01 14:14

10/01 14:14,
推你 警察用槍合理 衰洨的地方在於他不小心打中頭了
10/01 14:14

10/01 14:17,
槍法部分確實可以討論,警察這方面訓練嚴重不足>.<
10/01 14:17

10/01 14:17,
打中頭是意外 被打中頭只能算他衰 那天應該先買樂透
10/01 14:17

10/01 14:18,
可合理使用警械 不代表可合理擊斃
10/01 14:18

10/01 14:19,
請教本案件適用上述1.2.3.4.5款的那一款?
10/01 14:19

10/01 14:19,
警察怎麼可以帶槍 這真是太超過了
10/01 14:19

10/01 14:20,
你知道騎士沒有槍械? 所以第一條適用
10/01 14:20

10/01 14:20,
1234都可以
10/01 14:20

10/01 14:20,
樓上水~XD
10/01 14:20

10/01 14:20,
對方犯法遮車牌且拒捕~第三條適用
10/01 14:20

10/01 14:21,
他遮住車牌飆車,合理懷疑是飆車族, 所以1.2.4都適用
10/01 14:21

10/01 14:21,
對方犯法遮車牌且拒捕~第三條適用
10/01 14:21

10/01 14:21,
推一下T大....
10/01 14:21

10/01 14:22,
不管怎樣警察都不能開槍 人家也是別人的孩子
10/01 14:22

10/01 14:22,
警察執勤防衛之土立有危害且脅迫,第四條適用
10/01 14:22

10/01 14:22,
詳細說是按刑訴法,現行犯可逮捕,但是拒捕,所以適用3
10/01 14:22

10/01 14:22,
陳進興也是別人的孩子~所以不能開槍?
10/01 14:22

10/01 14:23,
當然不可以開槍囉 不然會被一堆很兇的鄉民罵罵
10/01 14:23

10/01 14:23,
明明有很多手段可以選擇比例原則是不用遵守的喔
10/01 14:23

10/01 14:23,
別人是人家孩子不能開槍.那槍能幹麻?抓癢?
10/01 14:23

10/01 14:23,
還會被人笨兇兇耶,好可怕喔
10/01 14:23

10/01 14:24,
w大應該在反諷早上L可愛大律師名言:別人家孩子死不完 XDD
10/01 14:24

10/01 14:24,
對阿 所以警察最好是都不要帶槍就不會被人兇兇了
10/01 14:24

10/01 14:24,
比例原則三項要件先去念熟再來談比例原則.=.=
10/01 14:24

10/01 14:25,
我怎麼可能敢反諷大律師 我只是小鄉民
10/01 14:25

10/01 14:26,
警察的確有其他手段,例如飛撲上去,拉下二人,hide大看如何?
10/01 14:26

10/01 14:27,
還是直接加速撞他? 可這樣警察受傷活該,飆仔受傷還是不行
10/01 14:27

10/01 14:27,
不然跪在車前.拜託車子停下來.這樣絕對不會被告
10/01 14:27

10/01 14:28,
welly0923大說的太好了 這才是警察的模範阿!
10/01 14:28

10/01 14:28,
應該把警棍當標槍丟,看能不能剛好攔住車子... (逃)
10/01 14:28

10/01 14:28,
台灣有其它非致命性的射擊武器可以用嗎....
10/01 14:28

10/01 14:28,
最好就是柔性勸導: 二位大哥,拜託停一下麻 *i(( 娘 ))
10/01 14:28

10/01 14:29,
機車跟警車誰比較會鑽? 那時候都到小巷子了...
10/01 14:29

10/01 14:29,
不然用大聲公也可以...然後被街坊鄰居丟垃圾...
10/01 14:29

10/01 14:31,
被警棍打下車腦震盪一定會被說執法過當的好不好
10/01 14:31

10/01 14:32,
不,警棍標出去是要擋住車子的去路的,不是標人的...
10/01 14:32

10/01 14:37,
知識文章 借轉!
10/0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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